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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一飯館因所售鮑魚炒飯內沒有鮑魚被罰款

2017-05-09 15:47:28|來源:中新網|編輯:李邵鵬

  中新網5月9日電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香港海關去年8月派員在新葵興廣場的“茗苑宴會廳”購買一客鮑魚福建炒飯,但經政府化驗所化驗後,發現飯內沒有鮑魚。酒樓負責人承認以螺肉代替,法院昨日裁定酒樓違反《商品説明條例》,因而被罰款。

  香港消委會認為案例能為業界帶來警示作用,但有飲食業界認為,行內因成本關係而採用相近食材代替,相信要在業界加強宣傳,了解食物成分,免墮法網。

  被控違反《商品説明條例》的“供應應用虛假商品説明貨品”罪名的茗苑宴會廳,由鵬福企業有限公司經營,負責人昨日于西九龍法院承認控罪。

  他求情表示,對條例認識膚淺,承認以螺肉代替。他稱,被控後已提醒大家不要以身試法,並稱因此傷害客人而感到內疚。裁判官希望被告汲取教訓,要明白開店要老實。

  香港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嫻表示,不時收到有投訴指,吃的食物名不符實,提醒商店服務員在點餐時,向食客清楚交代有否更換食材,減少爭拗。

  香港餐飲聯業協會會長黃家和表示,行內因成本關係,有人會以類似鮑魚的貝殼類代替鮑魚,以名稱去吸引食客,又稱所謂“蟹柳”只是澱粉質製成,並無蟹的成分,相信要在業界加強宣傳,了解食物成分。

  原標題:香港一飯館因售賣鮑魚炒飯裏沒鮑魚被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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