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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慧珠:基本法保障香港的繁榮穩定

2017-06-19 09:17:46|來源:國際在線|編輯:王濤

記者專訪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慧珠

  國際在線報道(記者 丁一鳴 劉志敏):譚慧珠女士是目前在香港講解基本法的不二人選。她出身大律師,曾經作為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親身參與到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誕生過程之中;曾任特區政府籌備委員會成員以及臨時立法會議員,親身經歷了政權交接和平穩過渡;現在她任職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在多個關鍵時期站出來,不斷向港人強調基本法要義,力求對基本法的正確認知深入人心。以下為專訪全文:

  記者:您是法學出身,又任職基本法委員會。在您看來,回歸二十年以來,基本法是如何保障香港的繁榮穩定的? 

  譚慧珠:我們就分四個方面來説吧。

  第一先講經濟,經濟比較容易談。我們在回歸前、所有與金融、財政、稅務、關稅、國際協議、經貿有關係的條文,全都保留了。我們不需要向中央納稅,這一點可能內地很多地方都覺得我們這個特權很大;我們也不需要交駐軍的費用,英國時代我們要交的。香港財政方面是完全獨立的,也保持著低稅率、自由港等所有的條件。這個是最容易寫的條文。

  另外,所有有關香港本來已經參加的國際協議,比如説WTO等各方面,都保留了。航空也保留了;你知道現在香港作為一個航空物流中心、對外飛的降落權很重要,香港可以自己去談——當然是需要最後中央批的。

  第二講科教文。所有香港本身的教育制度、宗教自由、對世界知識産權的保護等等所有原有的制度都保留下來。學校的教育——你只要不犯法——學校裏怎麼管理,這個自治權是非常大的。

  第三就是中央和地方的關係。有人到今天都還覺得,中國的憲法對香港不適用,因為基本法已經代替了憲法。這個完全是錯的。憲法在一個單一體制的國家內,每一個角落都是適用的。我們解決的方法是在基本法的第十一條:有關香港政治體制、經濟、社會、司法各方面制度,均以基本法為依歸。如此凡是這個小地方裏面的社會制度就不用再看憲法了,但是不等於憲法不適用。因為人大常委會很多時候做決定都是憲法給的權。

  再一層就是很多人都説,除國防與外交之外,就都是香港的高度自治權的範圍。這個也是錯的。比如行政長官的委任、人大的釋法,都是中央有權同時不屬於國防、外交範疇。

  還一層就是解釋法律的問題。我們的憲法把基本法的解釋權給了(人大)常委會,這個肯定不會改的,這個是立法權、大陸法的法統。而香港是普通法的法統,是在英國人傳統下、香港一直都保留的、普通法下的司法解釋權,也就是“法庭解釋是最終、最後、最權威的解釋”,香港有終審權。那麼,解釋基本法時就有衝突了,究竟誰是最權威?當香港1999年出現吳嘉玲居留權案,很多香港法律界的人都不明白,為什麼(人大)常委會有最終解釋權。現在釋法到了第五次了,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明白,基本法是授權性法律,只有常委會有解釋權。

  接下來一層就是基本法第23條,讓香港自行立法禁止煽動叛亂、分裂國家、顛覆中央政府等行為。在回歸以前,英國的普通法是有一個罪叫“叛國”,主要説的是危害英女王本身和她的後裔或者國會、或者分化她的領土,就是叛國,但是香港回歸後肯定這個不合用了。我們有個法律的空隙:本來作為一個主權國,中央政府是百分之百有權立個法律説“基於附件三”(讓叛亂罪)成為香港法律。但是中央是非常非常寬容,讓香港自己立法;在香港諮詢、立法會通過、行政長官簽署;假如有人被懷疑犯了這些罪,適用於普通法的保護,讓當事人可以不出聲、不置辯,他可以找自己的律師、有法律援助、有陪審員的審判,還有要證明到沒有合理疑問;判了罪以後在香港服刑……這是一個非常大的優待,也是我們應該盡的責任——這個不是一個權利,而是一個責任;中央相信你,把這個權給你、讓你自己做,我覺得香港在這一方面做的很失敗,被人利用為一個藉口,説23條立法是剝奪我們的人權自由、打壓什麼的,都是錯的。反而我看這幾年的發展,因為沒有這個法律,對香港的危險更大。有這個法律,就沒人敢胡來。法律是保護無辜的人的,不是保護準備犯法的人的。

  最後一層中央地方關係,就是有關中國國籍法的變通解釋。這個是籌委會一個決定: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雖然在外國可能有居留權或者綠卡,只要不去入境事務處申報國籍變更,就仍然是中國公民,還可以拿到或者保持香港的永久居留權,可以拿香港護照。這個高度自治權了不起,因為香港自己發護照;沒有一個聯邦制的國家……加利福利亞不可以自己發護照,對吧?香港可以自己發護照。香港還有自己的貨幣。所以,我覺得,中央對於香港的政策是非常優待、非常寬鬆,但是香港人需要了解,在寫基本法的時候,剛才我説的幾個課題都辯論的很厲害,最後敲定還是儘量給香港發展的空間、自由決定的空間。

  第四點——政治體制。政治體制是港人治港裏面最難解決的問題。香港很多人以為,民主就是一定像西方一樣,一個在野黨、一個在朝黨,輪流替換。但是我們只是個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由中央委任,我們是一個垂直式的民主,不是一個平面式的民主。行政長官一方面對香港負責,也要對中央負責,所以不可能行政長官因為是香港人選出來,就以香港為名義,向中央力爭,連基本法不可以給的都要爭,比如説引起“佔中”的公民提名。

  政治體制方面,香港存在西方的影響。我説西方影響,一方面是民主模式的影響,另一方面是透過我們的傳媒或者某些活動的支持在影響。影響不但是理論的影響、也有實質性的影響。在香港,普選是很大、很重要的問題。寫基本法時,設計政治體制是行政主導;英國人管的時候是行之有效的部分,而特別行政區是一個地方政府,也應該行政主導,不應該立法主導。另一方面,行政和立法之間是互相配合、互相制衡,不能只是制衡。現在立法會已經做到什麼地步呢?就是老是制衡,不做配合,所以香港給拖了後腿了,很多應該發展的東西,基建也好、政治也好、科技創新也好,都拖慢了,對我們有壞影響。

  政治體制是政權,有人認為這裡有一個權力的空間。因為選舉産生立法會議員,立法會有它的權。那假如你在立法會裏面佔了多數,你就差不多在重要的事情上——立法也好、撥款也好——對於政府差不多是可以反控制的。有人就覺得有這個空間。而對於怎麼樣選舉、怎麼樣提名,2014年中央就按照基本法的原意、基本法第45條做出闡釋,普選要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經民主程式提名2到3個人,然後香港的登記選民一人一票去選。

  提名委員會的重要性是什麼?第一,不需要政黨,我們不走政黨政治(道路),行政長官假如之前是政黨的成員,當選後還是要離開這個政黨,因為他/她是向中央負責,按基本法管治香港,不是向某一個政黨負責;第二,提名委員會的組合是四大界別,誰也不能吃掉誰,均衡參與,這個可以照顧不同階層的利益;他們也達成一個共識,就是這兩、三個被提名人可以管治香港,由大眾去選。所以提名委員會對整個選舉來講,是最核心的問題,確定了選舉模式不是政黨的選舉、而是一個兼顧各階層利益繼續發展的體制。

  由於有選舉,在競爭裏慢慢形成裂縫,這些裂縫每一次選舉都越裂越寬,所以到目前為止,香港社會經常有個字出現:撕裂。幸好林鄭月娥女士此次選舉裏面,建制派百分之百團結起來,這個是非常好的基礎,因為畢竟他們在立法會裏面是多數。接下來我們要看建制派怎麼樣把香港帶到一個新的方向。

記者專訪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慧珠

  記者:基本法在香港的實施,二十年來對保障香港的繁榮穩定取得了怎樣的成果?

  譚慧珠:具體的成果很多了。香港是連續23年是美國傳統基金會評選全世界最自由經濟體;我們的司法獨立是全世界排第四,亞洲排第一;我們是世界第三大國際仲裁中心,亞洲第一大。法治與經濟是很密切的關係,而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一直都在領先。所以基本法對我們的繁榮有很大保障。

  談到穩定,剛才講到,我們不會很急速的、很快的變成一個政黨對峙的地方。我們看別的很多地方,比如中東、亞洲一些地方,是太快了,接受、或者吸納、或者採用了外國的平面式的、對峙式的民主,社會亂得很快。我們基本法是保證行政主導,不用政黨對峙這個辦法來運作。其實,現在很多人也有疑問,疑問西方式的民主是否已經開始沒落,很多人開始思考,甚至美國常春藤大學裏面的教授都站起來説:可能中國的模式還不錯。所以我覺得,香港也能從行政主導這種安排中,避免了社會更多的撕裂,避免了我們將更多的精力花在了政黨政治方面。

  記者:您認為目前基本法實施中,有面臨什麼具體的挑戰嗎?

  譚慧珠:具體的挑戰就是一般來講香港人很忙,平常根本不理基本法説了什麼,只是説“哦,有些爭議,有些政治方面的爭議啊”的時候,才看基本法;或者要釋法的時候。比如最近有關宣誓、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問題,起初很多人反感,認為在個案庭審期間,法庭還沒審、你就釋法了;但是結果釋法後,效果非常好,大家都覺得這是應該做的。其實這就是你怎麼樣去解釋法理上你的根據、道理上你的根據、情理上你的根據,因為你不可能讓一些不擁護基本法、不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沒有誠意去做那些任務的人,進入你的權力機構啊,誰能讓一個侮辱自己華人民族尊嚴的人當立法會議員啊?所以那麼做是非常合法、合理、合情的,效果非常好。所以我的看法是,該做的還是做,只要在法、在理、在情,儘量讓香港人明白。

  記者:您認為未來香港應該如何繼續執行基本法?尤其是現在有人會提到所謂“五十年之後”,即2047年之後會如何。您看接下來30年基本法應該怎麼樣繼續執行、或者豐富發展呢?以及2047年之後會怎麼樣?

  譚慧珠:1986年鄧小平先生見香港基本法草擬委員的時候,我也在坐,我就聽到他説:“五十年不變,我看五十年時候也不需要變。”但還是要看香港本身怎麼樣。如果我們港人治港完全按基本法、一國兩制的軌道去進行的話,那就確定是一直走了。2047隻是一個數字,不會改變一國兩制;但假如我們在餘下的30年,變得不守基本法、不尊重主權,那我的看法呢,是肯定要變了。但我還是樂觀的。

  你看最近那個粵港澳大灣區,那是一個非常好的機會。我看香港面臨一個什麼問題呢?有人説它是再工業革命,我感覺那是第四次工業革命,就是人工智能代替人的職位。香港GDP的92.6%是服務業,其中很多從業的人並不是高增值的職位。而且香港是市場經濟,不像在內地,政府會做一些調整、保留一些職位。假如我們的市場經濟説,車不需要人駕駛了,銀行裏面不需要櫃檯員了,你看香港還有什麼出路?所以我們一定要融入粵港澳大灣區的發展,不可以再閉目塞聽,否則面對再工業革命,我們應付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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