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數據殺熟,誰來殺歪風?
日前,有不少網友反映遇見了“怪現象”:同樣的商品或者服務,老客戶看到的價格反而比新客戶要貴,這種現象在互聯網行業被稱為大數據精準“殺熟”。據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不完全統計發現,近期,包括滴滴出行、攜程等多家電商平臺均被曝疑似存在“殺熟”情況,涵蓋在線差旅、在線票務、網絡購物、交通出行等多個領域。(《南方日報》3月28日)
新老用戶不同價,越熟越坑你,所謂的大數據殺熟,絕非危言聳聽,但凡曾有體驗或稍作親測,都不難坐實。對此,有人認為,大數據“殺熟”的背後是商家的精準行銷手段。有的涉事企業則辯稱,用戶進入預估價介面的時機不同,預估價也不同。説一千道一萬,大數據殺熟是不爭事實。
大數據殺熟,板子不能打在大數據身上。技術無辜,殺熟的不是大數據,而是操弄大數據的機構。換言之,作惡的不是技術,而是技術背後的人。即便沒有大數據,在畸形利益驅動下,一些機構也會想方設法欺騙用戶。而大數據的廣泛運用,只不過為其提供了更精準坑人的工具。
大數據殺熟,已在輿論場中引發軒然大波,坊間達成的共識是應該追究相關機構的責任,也有人呼籲涉事企業應該給個説法。就樸素邏輯而言,公眾討説法固然重要,如何從根本上剎住這股歪風更重要。
首先,監管部門應該迅速介入。大數據殺熟已經發酵多日,在發酵前存續已久,廣大用戶遭受了種種看不見的損失。目前,用戶在質疑,涉事企業要麼顧左右而言他要麼保持沉默,我們的監管部門該出手了,一方面應該公平調查,不偏不倚,完整起底真相;另一方面一旦發現問題確鑿無疑,就應該嚴肅查處,以儆效尤,以最大程度維護用戶合法權益。
其次,完善監管方式,並推動形成相應的制度建設。有業內人士表示,我國適用價格歧視的法律主要有價格法和反壟斷法。但是這兩部法律的制訂與網絡時代基於大數據分析的商業還不十分匹配。顯然,面對出現的新問題,我們有理由拿出新舉措,“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以問題為導向,制度建設更健全,相關亂象的生存空間就越逼仄。
此外,《人民日報》28日刊文稱,“大數據殺熟”的出現,意味著商家手上海量的用戶個人數據與消費者的信息佔有之間已經出現了極端不對稱的信息鴻溝。更本質的問題是身處一切都在被數字化的時代裏,個人該如何保護自己的數據權利。誠如斯言!當商家掌握乃至操控著我們每個人的數據,我們的權利如何安放?制度設計須跟進,法治建設須加快。在鋪展更通暢的法治軌道之際,監管效能更便捷呈現出來,用戶的權利才更有保障。
最後,構建歡迎競爭、推動競爭、形成競爭的市場機制。無論案例證明一點,只要相關企業做大做強了,在市場格局中擁有話語權了,特別是呈一家獨大之勢之後,就容易得意忘形,為所欲為,往往從一開始取悅消費者變得坑騙用戶,甚至當用戶憤而維權時也傲慢以對。故此,必須在市場中引入競爭者,推動出現可相制約的同類企業。競爭越充分,市場越健康;形成更開放的競爭格局,不僅消費者獲益,對企業自身的良性發展也大有裨益。
有律師直言,因為互聯網行業很多頭部企業的天然壟斷性,缺乏競爭,才會讓某些平臺肆無忌憚地對用戶出手。此非虛言。我們看到的一個可悲事實是,一些企業在強大之前,對用戶充滿溫情,為何一變闊就變臉?前倨後恭,不惜折損乃至透支廣大用戶的信任,難道不擔心被用戶拋棄,還是以為已形成了壟斷格局不怕個別用戶流失?不管什麼情況,這一做法都是飲鴆止渴。
眾所週知,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提出組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改革市場監管體制,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是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的關鍵環節。隨著部門整合推進,監管力度勢必更集中,在這種背景下,大數據殺熟等亂象將受到有效制裁。
大數據殺熟,誰來殺歪風?靠監管,靠制度設計,靠良性競爭。在廣大用戶更有權利意識的今天,做企業的切勿耍小聰明,過於急功近利,更不能傷害了用戶權益而不知悔改。不尊重用戶,這樣的企業終究走不遠。(王石川 國際在線特約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