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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久鏞:外交領域國家利益的忠實捍衛者

2019-01-02 09:49:10|來源:新華網|編輯:范琪妍

  2004年7月9日,國際法院院長史久鏞大法官(中)在荷蘭海牙宣讀法院裁定書。新華社發

  新華社北京12月28日電(記者孫奕、馬卓言)從外交部法律顧問,到中英香港問題談判工作組成員,再到聯合國國際法委員會主席、國際法院院長,九旬老人史久鏞曾多次見證歷史,“學法報國”和“秉持正義”是他的座右銘。

  20世紀80年代,中英雙方就香港問題展開談判。“英方主張的表述是‘放棄’涉及香港問題的《南京條約》等三個條約。但中國政府認為,條約根本是非法、無效的。香港是中國的固有領土,中國一直對香港擁有主權,中方從來不承認這三個不平等條約。”史久鏞説。

  他回憶,在中方艱苦談判下,最終簽署的中英聯合聲明並未提及上述不平等條約,而是稱香港問題是“歷史上遺留下來的”。

  在中英聯合聲明中,中方決定於1997年7月1日“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英方明確表明屆時“將香港交還給中華人民共和國”。

  “在中英聯合聲明中,雙方各自明確陳述,有別於國家間曾使用的‘廢除舊約、訂立新約’方式,在國際法領域具重要開創意義。”他説。

  回歸後,香港是否仍以單獨關稅區身份繼續留在關稅和貿易總協定?

  “香港要繼續保持自由港的優勢。同時還需考慮到中國‘復關’‘入世’談判的複雜艱巨性。”作為中英聯合聯絡小組中方法律顧問,史久鏞力陳應使香港先以中國香港單獨關稅區名義參加關貿總協定的意見,最終被決策部門採納。

  2004年7月9日,國際法院院長史久鏞大法官(右)在荷蘭海牙宣讀法院裁定書。新華社發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與世界互動愈發加深,“中國面孔”在國際舞臺上日益活躍。2003年,史久鏞當選國際法院院長,成為該院首位中國籍院長。

  島嶼歸屬、海洋劃界、非法使用武力、以色列在被佔領的巴勒斯坦領土上建隔離墻……在任期間,史久鏞審理的案例多達16件,創歷任國際法院院長紀錄。

  2010年,當史久鏞從國際法院卸任之際,時任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評價他“致力發揮國際法院在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等領域的角色”,工作“令人欽佩”。

  手拿放大鏡、閱讀英文原版書籍……如今,已屆92歲高齡的史久鏞的“學法報國”情懷依然熱忱。

  “在涉及國家利益的重大法律問題上,我願盡己所能,繼續為國家建言獻策。”他説。

  (原標題:史久鏞:外交領域國家利益的忠實捍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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