踐行黨組工作《條例》,夯實黨建“四梁八柱”

2019-04-22 17:40:09|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央視網|編輯:楊玉國

  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修訂後的《中國共産黨黨組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從黨組的設置原則、職責、決策與執行、監督與追責等方面對2015年6月印發的《中國共産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進行了充實補充,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

  黨組作為黨在中央和地方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經濟組織、文化組織和其他非黨組織的領導機關中設立的領導機構,對貫徹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承擔著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一段時間以來,部分黨組在開展黨建工作過程中,有的將黨建工作和業務工作“眉毛鬍子一把抓”,有的把黨建工作和業務工作“隔江而治”,有的抓黨建工作“蜻蜓點水”、淺嘗輒止,抓業務工作卻“不亦樂乎”、幹勁十足。這導致黨組在政治引領、責任落實和作用發揮上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

  不謀全局者,不足以謀一域;不謀萬世者,不足以謀一時。修訂後的黨組工作《條例》明確指出,要充分發揮黨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重要作用,確保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這對新時代堅持黨的全面領導,築牢黨的組織堡壘,夯實黨的大廈根基,提高黨的長期執政能力和領導水準具有重大意義。

  找準職責定位,確保“對號入座”。瞄準“坐標係”,方能種好“責任田”。新修訂的黨組工作《條例》把黨組職責細化為12項,並要求黨組緊密結合本單位實際,對規定的重大問題進行明確、列出具體清單,黨組書記必須認真履行抓黨建第一責任人職責,黨組其他成員按照“一崗雙責”要求抓好職責範圍內黨的建設工作。對此,各級各地區各部門黨組要對照《條例》要求,壓實領導責任,明確職責分工,制定細化措施,切實管理好黨建“一畝三分地”,確保黨組在思想上始終與黨中央同心同向,行動上始終與黨中央同頻同力。

  執行決策到位,當好“主力中鋒”。一竿子到底是最紮實的作風,一抓到底是最好的落實。《條例》規定,黨組作出決策應當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實行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對執行黨組工作《條例》,黨組要做好落實之事、練就落實之功,執行《條例》不打折扣,不打白條,不讓《條例》成“稻草人”、“樣子貨”,更不能搞半截子工程。要以“咬定青山不放鬆”的態度,以“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決心,以求真務實不“忽悠”的幹勁,貫徹《條例》不走樣、無偏差、見實效。

  監督追責就位,踢好“臨門一腳”。制度的生命在於執行,執行的生命在於嚴格。《條例》提到,要加強對黨組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對違反《條例》的黨組及其成員,有關黨組織及其工作人員,根據情節輕重,依規依紀依法給予處分。把《條例》落到實處,黨組就要全面履行從嚴治黨責任,始終牢記法律紅線不可逾越、法律底線不可觸碰。通過採取上級督查、群眾監督、內部自查、橫向互查等方式,以談心談話、述責述廉、明察暗訪等形式,讓監督追責成為懸在黨組頭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使黨組履職盡責規範,權力運行有效。

  “明者因時而變,知者隨事而制”。貫徹好、落實好黨組工作《條例》,既要找準職責定位,也要執行決策到位,更要監督追責就位。如此,才能在新時代不斷激發黨組幹事創業“源動力”,夯實黨建工作“四梁八柱”,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這艘“巨輪”乘風破浪、行穩致遠。(特約評論員 劉繼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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