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四中全會公報中的“總體目標”:未來三十年的奮鬥路線圖

2019-11-03 15:44:02|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編輯:王嘉寧

  10月28日至31日,十九屆四中全會在京召開,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全會公報分三階段提出了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總體目標——

  到我們黨成立一百年時,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顯成效;到二〇三五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到新中國成立一百年時,全面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更加鞏固、優越性充分展現。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建設站在新的起點,有了明確的時間表和路線圖。如何理解這個總體目標?

  中國共産黨對制度建設的認識,伴隨著社會主義革命、建設、改革的實踐而不斷深入。1992年,鄧小平同志在南方談話中説:“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時間,我們才會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2013年11月,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到二〇二〇年,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上取得決定性成果,完成本決定提出的改革任務,形成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黨的十九大作出到本世紀中葉把我國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戰略安排,其中制度建設和治理能力建設的目標是:到2035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基本實現”;到本世紀中葉,“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這次黨中央提出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總體目標,是我們黨對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認識的與時俱進,也是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的重大戰略任務。

  作為未來三十年的奮鬥路線圖,總體目標在戰略步驟上分三個階段來安排,體現了目標任務與方法步驟相統一的方法論。科學劃分發展階段,以相互聯繫和不斷遞進的發展階段推進黨和國家事業,是我們黨非常管用和有效的治國理政重要經驗。從現在到新中國成立一百年,歷時三十年,時間跨度比較長。把這三十年劃分為若干不斷遞進的發展階段,分步推進,有利於明確前進方向,精準定位任務,調動全黨全社會積極性,一步一個腳印,既目標堅定、又步伐從容。

  從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看,我國社會主義實踐的前半程已經走過了,前半程我們的主要歷史任務是建立社會主義基本制度,並在這個基礎上進行改革,現在已經有了很好的基礎。後半程,在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上,我們應該回答“堅持和鞏固什麼、完善和發展什麼”這個重大政治問題,為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為人民幸福安康、為社會和諧穩定、為國家長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備、更穩定、更管用的制度體系。這項工程極為宏大,零敲碎打調整不行,碎片化修補也不行,要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堅持改革創新,突出堅持和完善支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著力固根基、揚優勢、補短板、強弱項,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加強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上形成總體效應、取得總體效果。

  現在,我國正處在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的歷史交匯點上。宏偉藍圖已經繪就,目標要求已經明確,我們必須在黨中央統一領導下,科學謀劃、精心組織,遠近結合、整體推進,確保本次全會所確定的各項目標任務全面落實到位,把我國制度優勢更好轉化為國家治理效能,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保證。(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段相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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