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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禁食野生動物制度獲稱讚 民眾贊同嚴管“吃野味”並期待被普法

2020-02-29 23:37:54|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編輯:靳松

  國際在線報道(記者 朱宛玲):全國人大常委會日前出臺《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確立了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制度,明確規定對涉及野生動物違法犯罪行為要加重處罰。對此,各地民眾都表示,贊同“對吃的監管”更加嚴格,期待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規範進一步細化、相關法律法規加大宣傳普及力度。

  對於“吃野味兒”,不少採訪對象都對環球資訊廣播記者表達了“沒有必要”、“要管住嘴”的明確態度。北京市民吳女士説:“我覺得沒有必要吃野生動物,它們的營養跟普通家禽差不多,都是蛋白質、脂肪等,並且沒有經過檢驗檢疫,可能攜帶病菌。吃了也不安全!”

  在非洲工作的張先生強調,吃野生動物既無必要,又弊大於利,“我在非洲工作了三年多時間,也吃過一些當地合法的鱷魚肉、鴕鳥肉等,但説實話並沒有雞肉、牛肉等好吃,並且也遠沒有家禽(家畜)安全。所以我覺得,吃野生動物是一件既沒有必要又弊大於利的事兒。”

  根據日前出臺的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凡野生動物保護法和其他有關法律禁止獵捕、交易、運輸、食用野生動物的,必須嚴格禁止,同時全面禁止食用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以及其他陸生野生動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

  對此,中國法學會會員、北京德翔律師事務所主任安翔認為,此次全國人大常委會出臺的《決定》在兩個領域予以強化,“其中之一是對現行野生動物保護法等,觸犯這類法律的行為要從重處罰。另一個就是明確要全面禁食陸生野生動物,原來這種情形是可以通過人工養殖的方式把它們合法化的,但現在這條路是堵死了。”

  同時,也有民眾表示,應該加強對公眾的宣傳與釋疑,讓公眾更加明確了解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範圍和邊界。長沙市民劉女士説:“我覺得對野生動物的定義要清楚些,比如我們老家寧鄉那邊的特産就是吃蛇,那麼蛇是不是野生動物呢?它是家養的還是野外的有區別嗎?屬於保護動物嗎?之前還看討論説牛蛙也是野生動物。(什麼屬於野生動物)這個其實大家沒什麼明確的概念。”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有關部門負責人此前曾表示,列入畜牧法規定的“畜禽遺傳資源目錄”的動物,也屬於家畜家禽,對其養殖利用包括食用等,適用畜牧法的規定進行管理。

  農業農村部漁業漁政管理局副局長韓旭表示,農業農村部正同國家林草局協商,本著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保障人民健康安全、保障水産品供給安全的原則,調整完善相關的目錄和配套規定,進一步明確禁食的範圍,“從2006年以來,我部組織開展了全國畜禽遺傳資源的調查,現在已基本摸清了畜禽遺傳資源的家底,編纂完成了《中國畜禽遺傳資源志》,起草制定了《畜禽遺傳資源目錄》。目前我們正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的新要求,進一步加強溝通協調,爭取儘快報國務院批准後公佈。”

  律師安翔也從法律專業角度提出,《決定》指出,因科研、藥用、展示等特殊情況,需要對野生動物進行非食用性利用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嚴格審批和檢疫檢驗,但相關細節還有待法律予以明確,“到底什麼屬於合法的特殊情況、可以進行非食用性利用?什麼不包括在內?這還有待立法機關今後在法律修訂和完善過程中進一步明確,加強這一《決定》執行的可執行性。”     

  對此,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相關負責人曾表示,對非食用性利用野生動物,已要求國務院及其有關主管部門及時制定、完善相關審批和檢疫檢驗規定,加強審批和檢疫檢驗管理。記者也從農業農村部了解到,將按照野生動物保護法、中醫藥法、實驗動物管理條例、城市動物園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對因科研、藥用、展示等特殊情況非食用性利用野生動物,依法依規實行嚴格審批和檢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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