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1月11日至2月5日昆明主城區可燃放煙花爆竹
記者從昆明市應急管理局獲悉,1月11日至2月5日,昆明主城區可燃放煙花爆竹,五華、盤龍、官渡、西山、呈貢、高新、度假、經開8個區屬限制燃放區域,文物保護單位等11類地點和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今年昆明市共設立煙花爆竹零售店(點)936個,數量與去年持平。其中,五華、盤龍、官渡、西山、呈貢、高新、度假、經開8個區共設臨時零售店(點)305個,無長期零售店(點)。
為保障安全,昆明市嚴格規範零售布點,由屬地公安、城管、市場監管、街道(鄉鎮)等單位全程參與審核定點,對佔道經營和審核發證進行聯合審批。嚴格落實零售經營“兩關閉”和“三嚴禁”整治措施。縣級應急管理部門逐一對照《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安全技術規範》對全市所有煙花爆竹零售店(點)進行現場核查,對存在“兩關閉”現象的,一律予以取締關閉。
昆明市8個主城區305個短期零售經營點將全面加裝視頻監控系統,所有視頻信息集中到昆明市應急指揮中心,實施24小時監控。銷售旺季期間,監管部門將運用信息化手段,對零售戶開展不間斷線上巡查,對巡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進行現場核查,並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記者 熊明 余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