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科大26項賦權成果在合肥轉化落地
來源:合肥日報  |  2023-07-25 17:33:21

  原標題:擴大賦權試點 激發創新活力 中國科大26項賦權成果在肥轉化落地

  近日,記者從安徽省科技廳獲悉,在充分借鑒中國科大“賦權+轉讓+約定收益”的試點模式及前期工作基礎上,安徽省決定擴大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以下簡稱“賦權”)試點。省屬或中央在皖的公立高等學校、科研機構、醫療衛生機構等單位均可提出試點申請。

  推廣中國科大賦權試點成功經驗

  高校、科研機構作為科技成果供求關係中的供給側,是轉化的源頭和基礎,但囿於以往科技成果轉化體制機制的束縛,存在科研人員“不願轉” “不敢轉”的現象。

  2020年,科技部等9部門聯合印發《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試點實施方案》,位於合肥的中國科大成為試點高校之一。合肥市科技局有關負責人介紹,中國科大賦權試點期間成效明顯,目前該校通過賦權方式已轉化34項科技成果,其中27項在安徽轉化成立企業,有26項在合肥轉化落地。

  中國科大謝毅院士團隊便是賦權改革試點的受益者之一。賦權改革試點啟動後,該團隊的新型氣凝膠製備技術入選首批賦權項目。“這種制度下,學校可以把職務科技成果的部分知識産權賦予科研團隊,這樣我們就可以直接融資、成立公司,開始轉化。同時,學校不需要馬上進行入股,決策風險可控。”該團隊有關負責人介紹説。2021年12月,科昂新材料在合肥成立。

  實踐證明,科技成果賦權試點,可以進一步調動科研人員成果轉化的積極性,讓越來越多科技成果走出實驗室、走向市場。此次,在充分借鑒中國科大“賦權+轉讓+約定收益”的試點工作模式等基礎上,安徽省決定擴大科技成果“賦權”試點。

  “這意味著,我省賦權改革‘由點擴面’,鼓勵更多高校院所、新型研發機構加入試點行列,激發科研人員創新活力。”合肥市科技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同時,將中國科大的成功經驗進一步推廣,可以充分激發科研人員的創新活力和成果轉化潛力,加快促進科技成果就地交易、就地轉化、就地應用。

  採取不同激勵方式

  擴大賦權試點,具體如何操作?根據安徽省科技廳等9部門發佈的通知,國家設立的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科研人員完成的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屬於單位。試點單位可結合本單位實際,將本單位利用財政性資金形成或接受企業、其他社會組織委託形成的歸單位所有的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賦予成果完成人(團隊),試點單位與成果完成人(團隊)成為共同所有權人。

  同時,試點單位可按照科研人員意願,採取轉化前賦予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先賦權後轉化)或者轉化後獎勵現金、股權(先轉化後獎勵)的不同激勵方式。不僅如此,安徽省還將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長期使用權,試點單位可賦予科研人員不低於10年的職務科技成果長期使用權。

  此外,根據通知,試點單位應建立健全職務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分配機制,使科研人員收入與對成果轉化的實際貢獻相匹配。試點單位實施科技成果轉化,包括開展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服務等活動,按規定給個人的現金獎勵。試點工作中,安徽省將充分賦予試點單位管理科技成果自主權。試點單位對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決定轉讓、許可或者作價投資。

  提升賦權試點“寬容度”

  記者獲悉,此次,安徽省試點工作還將建立盡職免責機制。

  在試點單位領導人員履行勤勉盡職義務,嚴格執行決策、公示等管理制度,在沒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可以免除追究其在科技成果定價、自主決定資産評估以及成果賦權中的相關決策失誤責任。

  同時,相關主管部門、試點單位需建立相應容錯和糾錯機制,探索通過負面清單等方式,制定勤勉盡責的規範和細則,激發試點單位的轉化積極性和科研人員幹事創業的主動性和創造性。

  此次賦權試點範圍覆蓋安徽省屬或中央在皖的公立高等學校、科研機構、醫療衛生機構等單位,經主管部門同意後,均可提出試點申請,試點期限自批復之日起3年。(合肥日報 記者 葛清政)

編輯:劉旭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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