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蕪湖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蕪湖監管分局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蕪湖市支持小微企業融資協調工作機制有關情況。
據介紹,為進一步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慢、融資貴問題,國家層面已由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國家發改委牽頭建立支持小微企業融資協調工作機制。相關部門和銀行機構共同參與,旨在強化央地協同,構建國家、省、市、區縣“四級協調”工作機制,推動信貸資金“直達基層、快速便捷、利率適宜”,打通金融惠企利民“最後一公里”。
就蕪湖而言,市級層面,已建立市級支持小微企業融資協調工作機制,辦公室設在市發改委,蕪湖金融監管分局派員參加,負責因地制宜細化落實,做好指導督促。區縣層面,各縣市區、開發區以及自貿區蕪湖片區均已建立工作機制,並抽調專人成立工作專班,組織開展企業走訪。銀行層面,各銀行機構均已建立工作機制,並成立工作專班,調動行內資源,優化貸款流程,減少“等貸”時間,主動及時對接小微企業融資需求。
支持小微企業融資協調工作機制如何開展?蕪湖將著力形成“兩個清單”。首先是開展走訪形成“申報清單”:區縣作為工作機制的關鍵和主陣地,要由工作專班組織各相關部門、鄉鎮、街道和工商聯等開展“千企萬戶大走訪”,深入園區、社區、鄉村,全面摸排轄內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種植養殖大戶等經營主體融資需求,切實幫助小微企業解決實際困難,並初篩形成“申報清單”。對照審核形成“推薦清單”:按照“合規持續經營、固定經營場所、真實融資需求、信用狀況良好、貸款用途依法合規”等5項標準,各區縣工作專班對“申報清單”進行審核,形成“推薦清單”。加大貸款支持力度滿足合理融資需求:“推薦清單”推薦至銀行,銀行以市場化法治化為原則,按照授信審批條件自主決策,原則上在收齊企業申報材料30日內作出是否授信的決定,確保應貸盡貸、能貸快貸。
小微企業只要是合規經營,有固定的經營場所,信用狀況良好,同時有真實的融資需求,貸款用途合規,均可申請獲取融資支持。融資申請渠道有三種:一是聯繫市級或屬地融資協調工作機制辦公室(蕪湖市工作機制辦公室0553-3850739);二是聯繫銀行機構;三是通過全國融資信用服務平臺(安徽站)填報融資需求等信息,也可以登錄蕪湖綜合金融服務平臺發佈融資需求、線上選擇金融産品。
特別提醒的是,各級工作機制和工作專班不委託任何貸款仲介辦理貸款業務,銀行不收取除利息以外的任何手續費。請通過正規渠道申請融資,如發現不法貸款仲介違規介入並收取費用,請及時向各級工作機制辦公室投訴舉報。融資申請中,謹防各類電信詐騙和違法金融服務活動,避免財産損失。(記者 王世寧 馮光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