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7月25日),西安市政府下發了《西安市機動車停車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要求城市道路停車泊位、經營性停車場停放時間在15分鐘內的車輛免收停車服務費。
根據辦法,根據停車供需狀況差異,並考慮道路路網分佈、公共交通發展水準、交通擁堵狀況等因素,劃分不同類區,實行級差收費,對城市週邊的公共交通換乘樞紐停車設施服務,應當實行低收費。
同一區域停車設施,區分停車設施所在位置、停車時段、車輛類型等,按照“城市中心區域高於非中心區域、路內高於路外、地面高於地下、擁堵時段高於空閒時段”的原則,制定差別化服務收費標準,對交通場站等場所及周邊配套停車設施服務,可推行超過一定停放時間累進式加價的階梯式收費。
停車服務經營者收取停車費時應當開具合法票據,不開具合法票據的,機動車停放者有權拒付,並可向主管部門投訴。
辦法要求,城市道路停車泊位、經營性停車場停放時間在15分鐘內的車輛免收停車服務費;政府全額投資建設的停車場,醫院、火車站、長途汽車站、大專院校、殯儀館等經營性停車場,停放時間在30分鐘內的車輛免收停車服務費;執行公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園林綠化等以及噴有統一標識的執法執勤車輛免收停車服務費;新能源汽車停車服務費按照購置新能源汽車的相關優惠政策予以減免。(記者 張艷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