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上午,西安市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推進會召開,會議對西安市今年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工作進行了部署,將分為三個階段完成此項改革。今年,各區縣、開發區及西鹹新區將確定3至5個不同類型的村進行清産核資和集體産權制度改革試點,到2021年底前,西安市將全面完成農村集體改革任務。
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政策性強、群眾關注度高,是農村“四梁八柱”性質的改革。根據中、省、市統一部署,西安市2021年底前要完成這項改革任務。記者了解到,改革分為三個階段實施。第一階段:2017年8月至2018年12月,各區縣、開發區及西鹹新區分別確定3至5個不同類型的村進行清産核資和集體産權制度改革試點,10月底結束,11月進行檢查驗收,12月進行總結考評。明年1月起,全市所有村將啟動清産核資工作,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清産核資工作。同時,西安市還將建立集體資産管理臺賬和登記簿,納入集體資産監督管理平臺,推進農村集體資産監管制度化、規範化和信息化。方案要求,今年年底前,高陵區要全面完成集體産業制度改革任務。
從2019年1月至2021年6月,是第二階段即全面改革階段,各區縣、開發區及西鹹新區將全面開展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界定,開展資産量化或股份制合作制改革,建立集體經濟組織管理決策機制和收益分配機制,在有條件的村還將建立經濟合作社或股份經濟合作社。2021年6月至年底,是第三階段即改革的總結提升階段,將進一步規範完善集體經濟組織發展政策措施和規章制度。
記者了解到,此項改革關係重大,開展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要把握正確的改革方向,堅守法律政策底線,尊重農民群眾意願,分類有序推進改革。需要重點抓好集體資産清産核資、集體資産所有權、集體資産管理等幾個環節,穩妥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産改革,因地制宜發展壯大集體經濟,以維護農民合法權益,增加農民財産性收入。(記者 閆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