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澳洲人報》8月28日報道,德國交通部8月23日表示,新制定的無人駕駛汽車法律指導方針將以保護人的生命安全為重,而非保護財産和動物。
世界上最大的幾家汽車公司都源於德國,如大眾汽車(Volkswagen )、戴姆勒(Daimler)和寶馬汽車等。它們都是無人駕駛技術的重要投資商。
德國監管機構致力於制定無人駕駛汽車應如何設定程式的規範,以解決相關困境,比如為避免意外的發生,是選擇重罰騎自行車者還是重罰超速行駛者。
據悉,試行法規由政府指定的委員會起草。該委員會包括倫理學家、法學家及技術專家等多領域專家。在新行法規下,無人駕駛汽車的核心控件的程式必須被編程好,以不計一切代價避免人員受傷或死亡。這就意味著,在無人駕駛汽車發生無可避免的車禍時,汽車的這個控件必須選擇對生命傷害最小化的舉措,即使損壞財産或撞擊路上的動物。同時,該控件不以當事人的年齡、性別和生理狀況作為其行動的參考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