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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一級公立醫院全面取消藥品加成

三秦都市報2017-09-05 09:03:10

  昨日(9月4日),三秦都市報記者從西安市物價局獲悉,9月1日起,西安市未實行醫療價格改革的一級城市公立醫院,全面實施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取消藥品加成。

  根據西安市物價局、西安市衛計委、西安市人社局、西安市財政局四部門關於西安市一級城市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價格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自2017年9月1日起,西安市未實行醫療價格改革的一級城市公立醫院,全面實施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取消藥品加成,按照《陜西省城市公立醫院醫療服務項目價格(2017版)》(陜價服發〔2017〕30號)執行。

  此次將破除以藥補醫機制,取消藥品加成,城市公立醫院的藥品(中藥飲片除外)實行零差率銷售。取消藥品加成所減少的合理收入,按照醫療服務價格調整補償90%、同級財政(或經費管理渠道)補償5%、醫院加強成本核算承擔5%的比例分擔。

  據了解,按照國家和陜西省有關政策規定,對已完成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的縣(區)級及以下公立醫院,因其取消藥品加成所減少的合理收入,由財政全額補償,省、市、區按比例共同分擔的,不執行新的醫療服務價格。一併執行省物價局、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於公立醫療機構部分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陜價服發〔2017〕9號),對省上放開的特需服務及部分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由公立醫院自主定價,抄送同級價格、衛生計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記者 白圩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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