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0月10日),三秦都市報記者從省物價局獲悉,為推進陜西省醫療服務定價機制改革,逐步實現以按病種收費為主、多種收費形式相結合的定價方式,《陜西省推進按病種收費工作實施方案》出臺。
《方案》指出,按病種收費重點在臨床路徑規範、治療效果明確的常見病和多發病領域開展,鼓勵將日間手術納入按病種收費範圍。按病種收費標準包含患者住院期間所發生的診斷與治療等全部費用,即從患者入院,按病種治療管理流程接受規範化診療最終達到療效標準出院,整個過程中所發生的診斷、治療、手術、麻醉、檢查檢驗、護理以及床位、藥品、醫用材料等各種費用。除患者自願選擇的超出普通病房標準的部分以及少數價值高、同類産品價差大、使用數量和規格不確定、患者選擇性強且為植入性的耗材可另單獨收費外,醫院不得在病種費用標準外另行收費,不得將入院後的檢查檢驗等費用轉為門診收費。
實行屬地化與分級管理相結合。科學遴選病種。各市要在確保醫療服務品質和安全的前提下,按照診斷明確、技術成熟、並發癥少、療效確切的原則,參照國家遴選的320個病種,結合各地實際,科學合理選擇按病種收費的病種,可在國家提供的病種目錄內選擇,也可結合本地實際自主選擇已經開展比較成熟的病種。二級及以上公立醫院都要選取一定數量的病種實施按病種收費。到2017年底,各市開展按病種收費的病種數量不少於100個。
確定病種臨床路徑,制定按病種收費標準,按病種收費標準實行最高限價管理。收費標準可參考臨床路徑和技術規範,以醫療服務合理成本為基礎,體現醫療技術和醫務人員勞務價值,結合前三年病種實際發生費用並剔除不合理因素等進行測算,綜合考慮群眾承受能力,區分醫院等級制定按病種收費標準,並與醫保支付水準相銜接。各市要依據“有激勵、有約束”的原則制定病種收費標準,逐步建立動態調整機制。(記者 鄭伊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