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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建立農村貧困人口補充醫療保障制度

陜西日報2017-12-18 09:34:06

  近日,記者從陜西省衛計委獲悉,為進一步完善醫療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醫保(新農合)、大病保險、醫療救助、補充醫療保障“四重保障”體系,確保到2020年陜西全省農村貧困人口如期脫貧、穩定脫貧,陜西省衛計委、陜西省扶貧開發辦等部門聯合出臺《關於為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建立補充醫療保障制度的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要求,將陜西省扶貧開發辦數據清洗後的2016年全省建檔立卡農村貧困人口(含2016年度脫貧退出的貧困人口)全部納入補充醫療保障的範圍。補充醫療保障的籌資標準為每人每年70元。資金來源由省、市、縣(區)財政按照3︰3︰4的比例分級負擔。對農村貧困人口住院醫療費用,經城鄉居民基本醫保(新農合)、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報銷後,剩餘的個人自付費用,再通過補充醫療保障給予報銷。

  《實施意見》提出,補充醫療保障參照陜西全省現行城鄉居民基本醫保(新農合)的管理體制和統籌層次,由各統籌市或縣(市、區)政府制定具體的管理報銷辦法。由負責經辦城鄉居民基本醫保(新農合)的經辦機構,按照城鄉居民基本醫保(新農合)、大病保險、醫療救助、補充醫療保障的順序,辦理補充醫療保障報銷,從2018年1月1日起執行。

  《實施意見》還提出,將補充醫療保障的報銷,納入“一站式”即時結算服務範圍,優化流程,簡化手續,實現城鄉居民基本醫保(新農合)、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和補充醫療保障信息互聯互通,共享共用,做到“一條龍”服務、“一張單據”結算。(記者 王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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