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陜西頻道消息:從2018年1月1日起,陜西省西安市將生育津貼納入生育保險支付範圍。
參加西安市生育保險的女職工休産假時,按國家規定的産假天數享受生育津貼。女職工享受的生育津貼,以女職工生育或流産時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2(月份)÷365(天數)×産假具體天數,一次性計發。其中休假天數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産假,其中難産的,增加産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産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産的,享受15天産假;懷孕滿4個月流産的,享受42天産假。
此外,女職工生育或流産手術時,個人繳費記錄不滿12個月的,由用人單位墊付其生育津貼,繳費滿12個月以後再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女職工的生育津貼由生育保險經辦機構轉入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發放。生育保險經辦機構撥付的費用不足於支付本人工資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符合省、市規定的其他增加産假期間的工資待遇,由用人單位發放。(供稿 西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編輯 李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