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食衛生局長表示快遞超量奶粉離港屬違法

深圳特區報香港1月12日電 (記者 嘯洋)香港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今日回答記者有關問題時説,郵寄或速遞嬰幼兒配方奶粉也是受到限制的,超過規定數量,即屬違法。

 

高永文在回答記者“通過藥房直接訂貨並郵寄或快遞運送奶粉回內地是否違反限奶令”問題時説,我們已清楚表明,《2013年進出口(一般)(修訂)規例》的出口限制指出,不論以什麼方法出口,包括郵寄或速遞也是受到限制的。因此,我希望香港的有關人士,包括一些零售點或從事郵遞或速遞服務的公司需要留意,這是犯法的。

 

香港《2013年進出口(一般)(修訂)規例》規定,禁止任何人從香港輸出供36個月以下嬰幼兒食用的配方粉(包括奶粉或豆奶粉),除非該人士已獲發出口許可證。限令24小時內沒有離開香港、攜帶凈重不超逾1.8公斤嬰幼兒奶粉。 違例者一經定罪,可被罰款50萬港元及監禁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