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法院將於3月宣判港商涉嫌行賄歐文龍案

歐文龍(網絡圖片)

 

2014年01月16日 23:54:47 來源:新華網 分享到: 0新華網澳門1月16日電(記者劉冬傑)澳門特區初級法院16日已完成對港商劉鑾雄、羅傑承等涉嫌向特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行賄案的結案陳詞,該案將於3月14日宣判。

 

澳門特區終審法院2012年5月宣判特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第三階段貪污案,裁定對歐文龍的9項指控全部成立。歐案第三階段貪污案涉及香港華人置業集團主席兼行政總裁劉鑾雄及博美投資集團主席羅傑承等8名當事人。

 

澳門特區刑事起訴法庭2012年5月23日經預審確認,劉鑾雄、羅傑承涉嫌向特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行賄及洗錢的指控成立,檢方指控劉鑾雄、羅傑承兩人涉嫌向歐文龍行賄2000萬港元以獲得澳門國際機場對面五幅土地的開發權。隨後,案件送交澳門特區初級法院排期審理。

 

2013年6月17日,澳門特區初級法院開始公開審理劉鑾雄、羅傑承等人行賄案,歷經6個多月40次庭審,2014年1月15日該案進入結案陳詞階段。控方代表、助理檢察長陳達夫在作結案陳詞時説,歐案犯罪猖獗,土地及工程項目被歐文龍淪為牟取私利的工具,重創市民對特區政府的信任及國際形象,建議法庭量刑從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