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按《基本法》推動政制發展屬內部事務

香港特區政府8日重申,按照《基本法》推動政制發展屬於香港特區的內部事務。希望外國政府和立法機關能夠尊重這個原則。

 

就傳媒的查詢,特區政府表示,按照《基本法》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相關解釋及決定,成功依法落實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是中央政府、特區政府和香港市民的共同願望。全國人大常委會已于8月31日通過決定,確定香港特別行政區可以在2017年及以後實行一人一票普選行政長官,特區政府會在適當時候就普選行政長官具體辦法諮詢公眾。

 

特區政府重申,按照《基本法》推動政制發展屬於香港特區的內部事務。我們希望外國政府和立法機關能夠尊重這個原則。

 

特區政府又指出,言論自由、和平遊行及集會的自由和權利受《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保障。警方致力取得平衡,一方面便利所有合法及和平的公眾集會和遊行,另一方面減低公眾集會和遊行對其它公眾人士的影響,確保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警方會繼續根據香港法律,以公平、公正和不偏不倚的態度處理所有公眾活動。(中新社香港10月8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