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配偶為愛奔臺 嘆無身份證寸步難行

湖南來臺的李小紅,抱著不滿周歲的兒子,期盼台灣儘早修法,讓自己獲得身份證。圖:“中時電子報”

 

據台灣《旺報》報道,“我們只想要一個完整的家,一張身份證。”遠從湖南邵東縣嫁到台北的李小紅,抱著1歲的邱小弟弟,談起在臺3年生活的不便,泫然欲泣。另一位大陸配偶湯恒,則永遠記得20年前,她初到台灣時舉目無親的慘狀。

 

李小紅原本經營電子商務,為了跟老公廝守,不遠千里來到台灣,去年喜得一子。長得非常可愛的邱小弟弟,在母親持麥克風發言時,少小不知愁滋味,一直攬著電線把玩。李小紅説,至今無法跟老公一起到島外旅遊,只因她沒有身份證,兩人難以一起辦理簽證。

 

再談到銀行開戶、小孩申辦兒童手冊,都要有老公全程陪同,否則就不給辦理,她要到島外談業務,自己辦簽證也要繞一大圈。李小紅強調,她很想融入台灣社會,也覺得台灣人很友善,但是台灣的法令偏偏就很不友善。

 

湯恒也是湖南人,嫁到台灣近20年,當初等身份證要11年,最早連考駕照都沒辦法,生小孩的時候沒有健保卡,自費花了10幾萬元(新台幣)。

 

而且台灣社會很講究身份證這種證件,出門辦事沒有老公陪著,幾乎寸步難行,被警察攔下來臨檢時更麻煩。即使家計艱難也不敢出去找工作,有的姐妹連在自家工廠幫忙都不行。

 

湯恒説,她熬了許多年才拿到身份證,現在站出來挺中華婦女黨的6年改4年拿身份證訴求,是不想見到後來的姐妹再受這種苦,她也相信,絕大部分的台灣人都能理解她們的立場,希望“立委”們能夠響應民意。

 

年紀最大的吳永平,桃園出生、長大,1949年前後跟父親返回大陸,之後嫁給台灣人,從台灣人變成大陸人,又成為台灣媳婦。她不客氣的説,很多民意代表都不認真,沒有傾聽老百姓的聲音,像陸配取得身份證這種事情,竟然比東南亞籍配偶還不如,同文同種的人應該更能體諒才對,怎麼可以用這種法令歧視大陸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