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院延禁令授權警方清障 7000警力蓄勢待拆
編輯: 陳豪 | 時間: 2014-11-13 10:33:10 | 來源: 新華網 |
消息指,警方已召集7000警力,最快將於本週四至五,協助執達吏清除旺角及金鐘等佔領區的障礙物
據大公網11月12日消息 “佔中”持續逾一個半月,法庭日前決定延長旺角、金鐘中信大廈出入口禁制令,並授權警方可協助執達吏執行命令,佔領區“清障”勢在必行。消息指,警方已召集7000警力,最快將於本週四至五,協助執達吏清除旺角及金鐘等佔領區的障礙物,屆時如有人妨礙而警告無效,警方將採取拘捕行動,而被捕人士則會儘快被帶到法院,等待法庭進一步指示。署理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強調,禁制令是法院嚴肅的命令,呼籲佔領人士遵從。禁制令申請人、警方、律政司及執達吏前日開會討論如何落實執行法庭命令。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律政司會為警方協助執行禁制令提供法律意見,而佔領者上訴亦不會影響禁制令執行。
高等法院日前決定延續針對旺角及金鐘中信大廈出入口的臨時禁制令,並首度授權執達吏在有需要時求助警方,警方可在有人阻礙執達吏行事時進行拘捕。臨時禁制令針對的地點,包括介乎亞皆老街及登打士街之間的彌敦道、介乎通菜街及砵蘭街之間的亞皆老街西行路段,及中信大廈龍匯道及添美道的出入口。消息指,警方召集負責處理佔領事件的約7000名警力,並已暫時取消有關警員本週末的休假,隨時候命。至於網上有聲稱支持佔領行動的警員透露,警方將會主力用警棍及拘捕形式進行清場,消息表示,有關説法並不正確,警方亦不能肯定這名人士的身份。
林鄭:禁令是嚴肅命令
林鄭月娥前早出席行政會議前亦主動會見傳媒談及禁制令的問題。她表明,禁制令是由法院發出的嚴肅命令,任何人都必須絕對尊重和遵從。為了保障和妥善執行有關司法決定、維護法治,警方已做好準備,在協助執達吏執行禁制令時,對妨礙者採取拘捕,並儘快送至法院。
林鄭月娥重申,法治不僅是香港賴以成功的基石,亦是民主的根本,以及香港市民非常珍惜的重要核心價值。如今佔領行動已持續45日,不少市民的日常生活、佔領區商舖的生意,以至交通運輸服務,都受到很重大的影響。社會對此已發出強烈且清晰的聲音,希望佔領行動能夠早日結束,恢復社會秩序。她呼籲,佔領人士在表達意見的同時,亦能尊重其他人的權利,應儘快自願、和平地離開佔領區,結束今次佔領行動。
四方商討如何落實
而禁制令申請人、警方、律政司及執達吏前日下午開會討論如何落實執行法庭命令。袁國強表示,律政司會配合警方,就如何協助執達主任及原告人清理相關障礙物給予法律意見。他指出,今次判詞的命令,不僅在本地屬於少有,甚至在外國亦是少見,希望在詳細研究後,為警方提供相關法律意見。
上訴不構成暫緩執行
當被問及若有人離開後重新佔領,或致禁制令無效時,袁國強直言,“禁制令一日未撤銷,一日仍然有效,原告人可以再次執行禁制令”,即使佔領人士上訴,亦不會産生影響,因為除非法庭另有新命令,否則上訴本身在法律上不構成暫緩執行禁制令。他續説,由於佔領行動不僅構成法律上不當,甚至違法的行為,亦對相關人士和其他市民造成滋擾,希望佔領人士尊重法官的判詞及理據,勿再從事違反禁制令的行為。
至於延長禁制令是否代表開始清場行動,袁國強表明,法庭授權警方協助原告人清理障礙物,並不是坊間所説的清場,強調“這在法律上是兩回事”。袁國強重申,為免見到有人受傷或發生其他不愉快的情況,警方一直採取比較忍讓的態度,現時依然會密切監察情況,再決定往後的行動。
此外,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批准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在今日的立法會會議,提出休會待續議案,辯論警方協助執行高等法院就金鐘、旺角禁制令申請所發出命令的事宜。
禁制令判詞要點
1.法庭接納入稟方理據,認同旺角道路受阻,使交通業界蒙受經濟損失。中信大廈出入口被堵塞,確會增加大廈的安全風險。
2.執達吏可按禁制令內容,採取所需的程式,協助入稟人及入稟人的代理人進行清場。
3.法庭授權警方在有合理懷疑、勸阻無效的情況,可驅趕、拘捕任何阻止或干擾執達吏的人士,並交由法院處理被捕人士。
4.“先違法、後接受法律制裁是不會損害法治”的説法是錯誤的。
5.法庭無增加警方權力,只是肯定在本案禁制令下,警方可行使權力。
6.不認同辯方所言,本禁制令只屬民事,無須警方介入。因為早前已有人阻撓執行禁制令,令社會誤以為無需遵守民事法庭命,這誤解將會衝擊法治,因此法庭要用行動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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