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有決心和能力防止示威者堵塞已開通道路
編輯: 左妍冰 | 時間: 2014-11-27 10:21:01 | 來源: 中國新聞網 |
香港“違法佔中”踏入第60天,被示威者佔據的九龍旺角亞皆老街、彌敦道一帶昔今已開通,香港警方26日下午表示,有決心和能力防止示威者堵塞重開的道路或其它地方,並已作出適當的部署。如有需要,開通道路的行動會持續進行。
香港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許鎮德當天在記者會上表示,如果有人堵塞已經重開的道路或其它道路,擾亂社會秩序,警方有責任採取果斷行動,使用法律賦予的權力,維持公共秩序,保障公共安全。
他強調,如果任何人計劃或企圖再次霸佔其它道路或地方,警方定會嚴正執法。
許鎮德同時稱,25日及26日協助執行禁制令的行動中,共拘捕55人,涉嫌“刑事藐視法庭”和“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
他還説,警方25日晚在驅趕旺角砵蘭街示威者的行動中,共拘捕93人,罪名包括“拒捕”、“行為不檢”、“藏有攻擊性武器”、“非法集結”、“襲警”和“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等。
許鎮德表示,在最近兩天的行動中,有22名警務人員受傷。對於警方在執行職務期間,出現激進示威者以暴力襲擊警員,破壞社會秩序,公然藐視法庭命令,衝擊法治等違法行為,警方予以譴責。
對於有質疑香港警方原本只是協助法庭執達主任清理旺角彌敦道,但其後更清理旺角其它被堵區域,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指出,香港市民不應被這種説法誤導,以為警方一定、或只可根據禁制令的字眼或範圍辦事。
袁國強説,法庭就“佔領區”清除障礙物所頒布的禁制令,除授權警方協助執達主任外,也清楚列明禁制令的條文不影響警方在法例下原有的權力,警方可以根據法例在全香港執法,沒有超越禁制令範圍這回事。
26日早上,17名25日被香港警方拘捕的人士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應訊。控方申請他們不得進入旺角道、登打士街、上海街及花園街等旺角範圍,他們獲准以100至500港元保釋,案件將押後至明年1月審理。(中新社香港11月26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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