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強制食物商回收台灣兩公司食用油脂及相關食物

據香港特區政府網站消息,香港食物環境衛生署(食環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7日)發出《食物安全命令》(《命令》),由今日中午12時起,禁止所有由台灣“北海油脂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及“協慶企業有限公司”(“協慶”)生産的食用油脂(包括動物源性和植物源性)以及上述油脂製成的所有食物進口或在香港境內供應。

 

要求食物商亦必須由今日中午12時起計的14天內,根據《命令》指明的方式收回其供應的受影響食物,然後加以處置。有關《命令》今日已刊登憲報。

 

食物安全中心發言人説:“台灣當局日前公佈‘北海’及‘協慶’懷疑使用劣質原料(例如動物飼料用牛油和動物源性及植物源性非食用油脂)生産食用油脂。加上台灣當局早前就其他問題台灣油脂製品的公佈,食環署有理由相信‘北海’和‘協慶’的油脂製品很可能不適宜供人食用,除非台灣當局有正式通知方作別論。食環署的調查亦發現,香港一些食物商曾進口這兩間公司的豬油。”

 

他續説:“為進一步保障公眾健康,食環署認為有必要繼9月14日及10月29日後,發出第三道《食物安全命令》,明確禁止所有由‘北海’及‘協慶’生産的食用油脂及由該等油脂製成的所有食物進口和在香港供應,以及強制要求食物商有系統地回收相關産品,以確保該等産品不會在香港市場繼續流通。 ”

 

鋻於台灣油脂製品的安全和品質成疑,食環署早前已採取預防性措施,停止所有台灣的食油進口及在香港供應,有關措施仍然繼續執行,並涵蓋三道《命令》以外所有台灣生産的油脂。任何人違反《命令》的任何條款,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12個月。

 

食物安全中心會繼續跟進事件和採取適當行動,包括與台灣當局保持密切聯繫、跟進調查事件及密切監督回收,亦會以風險為本,加強抽驗各地進口的食用油及較高風險食品,確保食物安全。(中新網11月7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