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瑤訴于正等侵害著作權案一審宣判 獲賠500萬

據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瓊瑤訴于正等侵害著作權案一審宣判,法院判決四家公司立即停止《宮》的發行和傳播,于正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五被告共計賠償500萬元。

 

瓊瑤勝訴

 

判決宣佈後,瓊瑤在微博激動發聲:正義終於發出了聲音!謝謝三中院,謝謝宋魚水法官,馮剛法官、張玲玲法官,謝謝內地的法律,讓我對人生恢復了信心!此時此刻,激動不已,這個案子已經不是我和于正的個人爭議,而是“是”與“非”之爭,是“正義”與“非正義”之爭!淚在眼眶,我只想大聲喊一句,知識産權勝利了!--瓊瑤

 

于正敗訴

 

于正工作室聲明余徵(筆名于正)等四家公司的合理訴求沒有得到法院支持,我們對此表示遺憾,並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適用法律不當,將上訴。

 

《宮鎖連城》停止傳播

 

法院一審判決立即停止《宮鎖連城》的複製發行傳播。

 

瓊瑤訴于正侵權案時間軸

 

1.4月15日下午,瓊瑤通過電視劇《花非花霧非霧》的官方微博發聲明怒斥于正抄襲,列出了五條于正抄襲的證據。

 

2.4月28日,瓊瑤正式委託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 所王軍律師團隊代理本人在中國大陸地區的版權維權事宜,正式啟動法律程式追究侵權方的法律責任

 

3.5月27日,瓊瑤向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起訴于正及相關影視公司等五被告著作權侵權,並索賠2000萬元。

 

4.5月28日,北京三中院正式受理了該案。

 

5.12月5日上午,瓊瑤起訴于正等侵害著作權案在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北京三中院)開庭審理。

 

6.12月25日,瓊瑤訴于正等侵害著作權案一審宣判,法院判決四家公司立即停止《宮》的發行和傳播,于正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五被告共計賠償5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