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服貿自由化協議實施在即 CEPA2.0版呼之欲出

商務部副部長高燕在香港與香港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曾俊華簽署協議

 

《關於內地在廣東與香港基本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的協議》18日在香港簽署,將於2015年3月1日正式實施。

 

《協議》是香港特區政府與商務部在《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框架下簽署的新協議,也是內地首份參照國際標準,以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的方式制定的自由貿易協議。

 

明年3月1起,廣東對香港的開放部門將達153個,涉及世界貿易組織服務貿易160個部門總數的95.6%,這也就意味著,廣東率先與香港實現了服務貿易自由化。此《協議》被視為CEPA的升級版。

 

升級之一:以負面清單列出限制措施

 

《協議》的附件包括兩部分內容:

 

一是商業存在方式下以負面清單形式保留的限制性措施。按世界貿易組織服務貿易分類標準160個部門的分類,逐個領域做出具體承諾。除列明具體限制性措施外,對香港服務提供者實行與內地企業同等的待遇;二是跨境服務、電信領域、文化領域以正面清單的方式列明新增開放措施。同時,為支持香港市民北上創業,對個體工商戶做了更大的開放。

 

針對“商業存在”服務模式的負面清單,覆蓋134個服務貿易分部門,共列出132項不符合或不適用國民待遇的措施。

 

中山大學港澳珠江三角洲研究中心副主任張光南認為,負面清單模式是對CEPA的升級,也是廣東率先實現與香港服務貿易自由化的必然選擇。

 

根據他的研究,CEPA簽署十年來,內地對香港的開放廣度已經很大,但“深度”仍不夠,張光南認為,負面清單之外的部門均予以開放,可以增加開放透明度,也將推動商事制度改革和政府職能轉變。

 

升級之二:香港服務提供者得以享受國民待遇

 

香港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在當日致辭中説:“今次的協議在廣東對香港服務提供者在不同的商業領域以負面清單的形式列出不包括在內的項目。就是説除了清單上列出的例外措施,香港服務提供者都得以享受國民待遇......負面清單覆蓋了130多個服務分部門,而內地在其中約一半的分部門對香港實行國民待遇,即香港服務提供者可以享受跟內資相同的待遇。”

 

據了解,《協議》的開放部門將達到153個,涉及世界貿易組織服務貿易160個部門總數的95.6%,其中58個部門擬完全實現國民待遇,即香港服務提供者可以享受跟內資相同的待遇。

 

中山大學港澳珠江三角洲研究中心主任陳廣漢教授表示,在此次協議簽署前,對香港的開放力度已經不小,但此前無法享受國民待遇成為一些香港服務業提供者在廣東發展的障礙。“可以享受國民待遇是一個重要發展。”

 

升級之三:確立香港最惠待遇 提高港企投資便利化水準

 

《協議》將給予香港最惠待遇以協議的方式進一步明確下來,即今後內地與其他國家和地區簽署的自由貿易協定中,優於CEPA的開放措施均將適用於香港。

 

特區政府表示,此條款保證了香港繼續享受內地最優惠的開放措施。

 

此外,協議中規定,在投資便利化方面,香港服務提供者在廣東設立公司及相關的合同章程審批改為備案管理。

 

對此曾俊華在協議簽署當日表示,“協議另外一個亮點,是提高投資便利化的水準,容許香港服務提供者在大部分服務分部門,在廣東的投資項目跟內地投資項目按同等權限和程式辦理,而投資設立公司和相關合同章程的核準改為備案管理。隨著內地服務業進一步開放,簡化審批手續是吸引投資者的必需措施。”

 

商務部認為,《協議》簽署後,廣東將為內地與香港基本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先行先試積累經驗,這將為香港鞏固國際金融、貿易、航運等中心地位和發展新興現代服務業提供有益的幫助,也將為內地經濟帶來新的活力,有利於全面推動內地與香港經濟的融合。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梁振英錶示,香港GDP有超過90%是服務業,服務貿易自由化協議對香港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對香港人包括年青人的事業發展,意義重大。他鼓勵港人要有外出打拼的決定和能力,利用好機遇。(新華網港澳頻道蔡嘯天綜合整理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