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部門打出“組合拳” 稅收違法者將處處碰壁

根據近日國家發改委、國家稅務總局、中央文明辦、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中國人民銀行等21個部門聯合簽署的《關於對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實施聯合懲戒措施的合作備忘錄》,稅務機關今後將公佈的案件信息推送給這21個實施聯合懲戒的部門,由這些部門對案件當事人依法採取相應的懲戒措施。這一跨部門聯合懲戒的實施,對推動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據介紹,21部門的《合作備忘錄》共提出了18項聯合懲戒措施,主要包括阻止出境、限制擔任相關職務、金融機構融資授信參考、限制證券市場部分經營行為、限制保險市場部分經營行為、禁止受讓收費公路權益、限制企業債券發行、通過主要新聞網站向社會公佈等。

 

據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合作備忘錄》提出的18項懲戒措施有三個特點:一是涉及的措施多,具有可操作性,對稅收違法“黑名單”當事人可以實現全面懲戒。二是懲戒力度大,可以有效避免稅收違法當事人“金蟬脫殼”、捲土重來,同時可以發揮“組合拳”的威力,讓失信者“一處失信,處處受限”。三是影響的範圍廣,大大增加稅收違法者的違法成本,對稅收違法行為産生嚴厲的警示和震懾作用。(記者朱劍紅、李心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