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代表:發達國家有義務在應對全球氣候變化中扮演重要角色

新華網利馬12月4日電(記者劉隆趙焱)中國參加利馬氣候變化大會代表團副團長、首席談判代表蘇偉4日在接受中外媒體採訪時表示,中方代表團為推動利馬會議取得積極進展而來,同時強調發達國家有法律義務在應對全球氣候變化行動中扮演重要角色。

 

蘇偉説,利馬不是應對氣候變化談判的終點站,甚至明年的巴黎大會也不是,利馬大會對在巴黎達成一項2020年後應對氣候變化、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新協議至關重要,其中解決巴黎新協議所需包含要素和落實資金等問題是利馬大會的兩個基本要求。

 

在資金方面,蘇偉指出,綠色氣候基金的啟動基金目前籌集93億,僅相當於目標的十分之一,且依舊沒有一個清晰的路線圖和實現路徑。

 

對於廣受關注的《中美氣候變化聯合聲明》,蘇偉強調,這份聲明的最大意義在於兩國領導人勇於面對減排會給兩國經濟發展和繁榮造成的傷害;第二,該聲明是兩國推動全球氣候談判取得進展的途徑和動力;第三,這一聲明不是一個聯合行動計劃或者聯合目標,這是一個相互尊重的聯合聲明,能幫助氣候談判取得真正的成果。

 

有記者問,《中美氣候變化聯合聲明》是否模糊了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責任界限。蘇偉説,兩國發表聯合聲明並不意味模糊了兩國的區別,事實上美國和中國分別是最大的發達國家和最大的發展中國家,聲明中兩國的行動方式也有所不同,美國以發達國家的方式行動,中國則以發展中國家方式行動。中國需要發展經濟,併為提高貧困人群的生活水準、增強國力而努力,當然也要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提倡低碳生活,追求可持續的發展。

 

有日本記者提問中國如何看待日本不參加《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蘇偉説,根據《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京都議定書》的要求,日本有法律義務承擔減排責任,不僅是在2020年前的第二承諾期內,2020年後也需要承擔。

 

他説:“我們希望日本在2015年巴黎新協議的形成中扮演一個重要角色,希望日本能就2020年後的減排計劃提出更有雄心的目標。事實上,這不僅是中國的希望,也是國際社會的要求。”

 

在談到澳大利亞拒絕為綠色氣候基金注資一事時,蘇偉表示,對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技術和能力支持,積極用實際行動為氣候變化做出貢獻應該是發達國家的法律義務。澳大利亞的這一決定毫無疑問會對利馬會議進程形成衝擊,並影響政治互信的建設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