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簽署氣象及地震監測合作協議 兩會協商領域不斷拓展
編輯: 馬曉葉 | 時間: 2014-02-27 17:11:14 | 來源: 海峽飛虹專稿 |
海峽飛虹消息(記者:關遠芳 馬曉葉)2月27日,海峽兩岸關係協會和海峽交流基金會(簡稱:兩岸兩會)領導人第十次會談在台北舉行,雙方簽署了《兩岸氣象合作協議》和《兩岸地震監測合作協議》,在兩岸各領域交流合作中又邁出了堅實的一步。
在會談的致辭中,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德銘表示,兩岸同胞血脈相連、命運相依,兩岸又同屬氣象、地震災害多發地區,應該建立更密切的合作機制,攜手並肩,監測並防範氣象、地震災害,維護好我們共同的家園。
針對兩岸兩會此次簽署的兩項協議,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新聞發言人馬曉光26日在北京表示,“很早以前,兩岸就以民間的學術方式開始氣象和地震方面的交流,但是缺少權威性常態化機制的支撐。這兩項協議的簽署,將有利於促進兩岸氣象、地震業務交流合作的機制化和常態化,有利於推進和深化兩岸在氣象、地震領域的交流合作,從而共同提升氣象災害警報和防震減災能力,更好的為保障兩岸同胞的福祉及生命財産安全服務。”
這兩項協議的簽署,也得到了台灣專業人士和民眾的一致歡迎。台灣氣象主管部門預報中心前主任、氣象專家吳德榮在接受本台記者採訪時説,“我們台灣應該是很歡迎的,氣象、地震方面的天然的災害,有更多資料的交換,人員知識的交流,都是正面的,都是有幫助的。過去因為政治的因素,這種交流比較受到限制,雖然説透過學校或者是學會的方式來交流,現在的話就可以更正式、更光明正大地來交流,對雙方面來講都應該是有幫助的。” 台灣氣象主管部門負責人辛在勤表示,協議生效後,雙方可望在兩三個月後召開工作會議,展開實質交流,並可以進一步在閩臺沿海建立監測台灣海峽地震的機制,也能更有效地掌握天氣系統的變化趨勢。
自從2008年以來,和平發展的時代潮流、共創雙贏的兩岸民意,推動著兩岸兩會制度化協商不斷前進。在“九二共識”的基礎上,兩會領導人共舉行了10次會談,簽署了21項協議,達成一系列共識和共同意見,有力推動了兩岸經濟、社會、民生等諸多領域的交流、交往與合作。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新聞發言人馬曉光説,“兩會的第十次會談,是在兩岸政治互信不斷增進、兩岸關係改善勢頭不斷發展的情況下舉行的又一次重要的會談。它體現了兩會制度化協商的穩步推進,所簽署的兩項協議也標誌著兩會協商談判解決問題的領域在不斷的拓展。”
台北大學教授、評論員鄭又平表示,“從所有這些協議裏,我們看到的是兩岸之間和平發展已經在非常穩定的、制度化的基礎上逐步落實,兩岸之間的關係也一步一步地充實起來。未來,我們依然期待兩會往縱深的方向發展,這樣就可以為兩岸同胞提供更高水準的服務,還可以為兩岸未來其他方面的交流開創更新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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