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擬修法 將5種新型毒品列入受管制危險藥物

中新社澳門3月17日電 (記者王國安)澳門特區政府行政會17日舉行新聞發佈會宣佈,行政會已完成討論《修改第17/2009號法律〈禁止不法生産、販賣和吸食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法律草案。法案建議特區立法機關將哌嗪的衍生物、合成大麻素、卡西酮的衍生物(安非他酮(bupropion)除外)、墨西哥鼠尾草和丹酚-A這5種新型毒品進行立法管制。

 

澳門特區于2009年8月公佈的《禁止不法生産、販賣和吸食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法律,至今已經生效四年多。隨著科技的發展,新型毒品也日新月異,鄰近地區已將部份新型毒品列為受管制的危險藥物。

 

行政會指出,澳門特區與周邊地區關係緊密,以往澳門所緝獲的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絕大部分屬於輸入性質。對於不受法律管制的新型毒品,特區政府應當快速做出反應,以便能夠有效打擊製造、販運、吸食毒品等犯罪行為,特別是與兩岸四地聯合打擊以澳門作為避風港的販毒行為,避免澳門成為販毒中心。

 

據介紹,上述5種新型毒品含有精神物質特性,可被濫用和造成傷害,這些物質現在並不受澳門特區法例規管,但中國內地及香港特區均已對其進行立法管制。

 

鋻於此,為了使澳門對於毒品的立法管制與其它地區尤其是鄰近地區步伐一致,有效打擊毒品犯罪以及相關的有組織犯罪,澳門特區政府制定了修改相關法律的法案。法案自公佈翌日起生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