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觀光主管部門:服貿協議對臺旅遊業有三個利多

台灣旅遊觀光業主管部門“觀光局”20日表示,《兩岸服貿協議》開放大陸赴臺投資旅行業、觀光旅館和遊樂園,有擴大內需、增加旅遊外匯和就業機會等三個利多。

 

據台灣“中央社”報道,兩岸服貿協議去年6月21日簽署,針對觀光産業對大陸開放部分,根據協議,台灣維持對大陸開放觀光旅館業,不開放一般旅館;允許大陸旅行社在台灣設立3家商業據點,經營範圍乙種旅行業務;允許大陸在台灣以獨資、合資、合夥及設立分公司方式,設立遊樂園及主題樂園。

 

台灣“觀光局副局長”張錫聰指出,服貿協議內容對觀光産業有三大利多:大陸赴臺投資觀光旅館,可助台灣招攬國際遊客,帶動赴臺觀光,有助旅遊外匯收入,增加本地員工的就業機會,旅館餐飲也可增加台灣農特産等食材的市場拓展。

 

旅行業部分,台灣僅開放大陸旅行社赴臺設立3個據點,經營範圍限台灣居民旅遊市場,衝刺內需,不涉陸客赴臺部分;相對於大陸每年有30億的內部旅遊人次,市場廣大,台灣旅行社到大陸投資家數不受限,有更大的發揮空間。

 

主題樂園方面,張錫聰指出,主題樂園設施與旅館一樣有硬體“不可移動性”,大陸赴臺投資主題樂園,一方面可以帶動島內內需市場,也能招攬國際遊客,這是第3項利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