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內編劇集體討伐于正抄襲:曾獨霸編劇署名
編輯: 陳豪 | 時間: 2014-04-17 14:55:59 | 來源: 信息時報 |
前日,瓊瑤寫公開信向廣電總局舉報于正抄襲。其實,江湖上一早就賜予于正“于抄抄”的花名,只是這是第一次被比于正名氣更大的瓊瑤投訴,才引發了巨大的關注。瓊瑤阿姨親自出手後,過半網友加入反于正行列,但更具殺傷力的指責還來自於業內編劇的集體發聲討伐。有網友形容為“于正有難,八方點讚!”于正到底是太紅被羨慕嫉妒恨還是真的很不招人待見?
李亞玲曝光于正抄襲手法
電視劇《北京愛情故事》的編劇李亞玲,之前曾和于正合作過《大丫鬟》,也因此被傳出因抄襲問題和于正反目。
前日,瓊瑤阿姨發聲後,李亞玲就在微博爆料5年前于正就動過效倣《梅花烙》的心思:“早在2009年合作《大丫鬟》時,于正就要求我把《胭脂雪》副線和《梅花烙》主線結合起來寫成一部戲給他製作,被我拒絕。後來我另創作了《大丫鬟》給他。”
李亞玲還在微博中揭露于正的“抄襲手法”,“他説抄襲只要不超過20%,比如你把20集戲全抄了但只要擴充到100集,法院就不會追究。”這一説法得到了另一位曾與于正合作過的編劇鄒越的佐證:“20%理論也跟你説過?他也跟我説過……”鄒越是《美人心計》原著作者。對於同行的認可,李亞玲回應:“我們都不和他合作之後,他也用同樣的方式抹黑我們,在圈裏四處散佈你我都是作風不正的女人。”為于正增加一條“散播謠言抹黑”意見不合者的罪名。
除了抄襲、抹黑外,李亞玲還指于正搶人劇本不署名,她在微博中稱自己將電視劇《大丫鬟》劇本寫好拿給於正後,于正付完稿酬之外,並沒有給予其署名,而是對外宣稱劇本是由於正本人所寫。
寐語者再添于正抄襲罪證
小説《帝王業》的作者寐語者昨日也加入討伐于正行列,寐語者在其微博賬戶“阿寐Amei”中向同行喊話:“全體被他抄過的作者聯名抵制吧。”
寐語者更發長微博聲明,聲明中指出“《宮鎖連城》一劇,不但涉嫌抄襲瓊瑤女士作品《梅花烙》,也盜用了《帝王業》書中重要橋段”,“于正製作的《像火花像蝴蝶》一劇,涉嫌抄襲我另一部作品《衣香鬢影》的人物設定”……
寐語者還與瓊瑤質疑者進行“理論”,“我不反對你譴責瓊瑤,但我反對你洗白于正。”
賀子壯稱于正曾獨霸署名
因《生死抉擇》而獲得金雞獎最佳編劇的賀子壯昨日下午也在微博表態,認同瓊瑤阿姨舉報于正。理由是于正“有這方面案底”。
賀子壯在微博中稱:“當年我約于正與另一位作者傅星編寫電視劇本《帶我飛,帶我走》,劇本完成後,于正瞞著我們將劇本出書,署名只署他一人。事發後於正告饒,寫來‘檢討書’,合作編劇未做追究。現在想來,當時是過於寬宏大量了,也助長了惡人的氣焰!”
網上搜索《帶我飛,帶我走》關鍵詞,可見電視劇《帶我飛,帶我走》是2003年作品,署名傅星、于正,而小説則署名于正一人。
汪海林暗示于正回應是“狡辯”
李亞玲和寐語者都曾跟于正發生過糾紛,自然站在瓊瑤這一邊,但是與于正交集不多的編劇汪海林也發聲,暗示于正對於“抄襲門”的回應屬於“狡辯”。
汪海林在微博中寫道:“寫劇本,別人的立意、結構、人物關係都是可以借鑒的,但要有自己的組接、再建。橋段不宜照抄,抄橋段第一破壞行規,第二顯示自己無能。劇本是不是抄別人的,有法律判斷,也有常識判斷,一百個人有九十個説你是抄某人的,那就是抄了,狡辯也沒用。但導演的工作就不怕抄,蒙太奇可以照抄,不侵權。”
劉毅向瓊瑤支招“懲罰”于正
不同於其他同行直接評論瓊瑤聲討于正抄襲這件事,編劇劉毅則向瓊瑤阿姨支招應該怎樣“懲罰”于正才能“快、準、狠”。
劉毅指出瓊瑤通過公開信維權是不懂法,“正規途徑是:第一,向法院起訴,舉證抄襲。第二,向播出方發出律師函,正告該片涉及版權糾紛,必須立即停播,否則連帶訴訟。第三,向主管機關請求行政干預。三招同使,不耽誤時間。”不過有律師分析指從法律上來説,于正不構成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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