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節氣——清明
編輯: 母曼曄 | 時間: 2014-04-04 17:16:02 | 來源: 海峽飛虹 |
節氣簡介
清明,夏曆二十四節氣之一。在春分之後,穀雨之前。《歷書》:“春分後十五日,鬥指丁,為清明,時萬物皆潔齊而清明,蓋時當(氣溫上升,中國南部霧氣少,北部風沙消失,空氣通透性好),因此得名。”
時間:太陽位於黃經15度,三月初一前後(西曆約4月4-6日)交節。
三候:清明所屬三候為“一候桐始華;二候田鼠化為鵪;三候虹始見。”意即在這個時節先是白桐花開放,接著喜陰的田鼠不見了,全回到了地下的洞中,然後是雨後的天空可以見到彩虹了。
由來
清明節是中國民間重要傳統節日,是重要的“八節”(上元、清明、立夏、端午、中元、中秋、冬至和除夕)之一。一般是在西曆的四月五日,但其節期很長,有“十日前八日後“及“十日前十日後”兩種説法,這近二十天內均屬清明節。
清明節的起源,據傳始於古代帝王將相“墓祭”之禮,後來民間亦相仿傚,於此日祭祖掃墓,歷代沿襲而成為中華民族一種固定的風俗。本來,寒食節與清明節是兩個不同的節日,到了唐朝,將祭拜掃墓的日子定為寒食節。寒食節正確的日子是在冬至後一百零五天,約在清明前後,因兩者日子相近,所以便將清明與寒食合併為一日。
在墓前祭祖掃墓,這個習俗在中國起源甚早。早在西周時對墓葬就十分重視。東周戰國時代《孟子·齊人篇》也曾提及一個為人所恥笑的齊國人,常到東郭墳墓同乞食祭墓的祭品,可見戰國時代掃墓之風氣十分盛行。到了唐玄宗時,下詔定寒食掃墓為當時“五禮”之一,因此每逢清明節來到,“田野道路,士女遍滿,皂隸傭丐,皆得父母丘墓。”(柳宗元《與許京兆書》)掃墓遂成為社會重要風俗。
而在仍有些寒冷的春天,又要禁火吃冷食,怕有些老弱婦孺耐不住寒冷,也為了防止寒食冷餐傷身,於是就定了踏青、郊遊、盪鞦千,踢足球、打馬球、插柳,拔河,鬥雞等戶外活動,讓大家出來曬曬太陽,活動活動筋骨,增加抵抗力。因此,清明節除了祭祖掃墓之外,還有各項野外健身活動,使這個節日,除了有慎終追遠的感傷情懷,還融合了歡樂賞春的氣氛;既有生離死別的悲酸淚,又到處是一派清新明麗的生動景象。真是一個極富特色,非常特別的節日。清明祭掃墳塋是和喪葬禮俗有關的節俗。據載,古代“墓而不墳”,就是説只打墓坑,不築墳丘,所以祭掃就不見於載籍。後來墓而且墳,祭掃之俗便有了依託。秦漢時代,墓祭已成為不可或缺的禮俗活動。
《漢書·嚴延年傳》載,嚴氏即使離京千里也要在清明“還歸東海掃墓地”。就中國人祖先崇拜和親族意識的發達、強固來看,嚴延年的舉動是合情合理的。因此後世把上古沒有納入規範的墓祭也歸入五禮之中:“士庶之家,宜許上墓,編入五禮,永為常式。”得到官方的肯定,墓祭之風必然大盛。
二十四節氣之一。在每年三月初一前後(西曆4月4-6日),民俗於此期間掃墓。
由於中國廣大地區有在清明之日進行祭祖、掃墓、踏青的習俗,逐漸演變為華人以掃墓、祭拜等形式紀念祖先的一個中國傳統節日,在仲春與暮春之交,一般為冬至之後106天,寒食節的後一天。掃墓活動在節前後可延續十天左右。
我國傳統的清明節大約始於周代,已有二千五百多年的歷史,“植樹造林,莫過清明”的農諺。後來,由於清明與寒食的日子接近,而寒食是民間禁火掃墓的日子,漸漸的,寒食與清明就合二為一了,而寒食既成為清明的別稱,也變成為清明時節的一個習俗,清明之日不動煙火,只吃涼的食品。
習俗
清明的習俗是豐富有趣的,家家蒸清明果互贈,不僅講究禁火、掃墓,還有踏青、盪鞦千、蹴鞠、打馬球、插柳等一系列風俗體育活動。相傳這是因為清明節要寒食禁火,為了防止寒食冷餐傷身,所以大家來參加一些體育活動以鍛鍊身體。因此,這個節日中既有祭掃新墳,生死離別的悲酸淚,又有踏青遊玩的歡笑聲,是一個富有特色的節日。
踏青
踏青。又叫探春、尋春、郊遊。其含義就是腳踏青草,在郊野遊玩,觀賞春色。三月清明,春回大地,自然界到處呈現一派生機勃勃的景象,正是郊遊的大好時光。我國民間長期保持著清明踏青的習慣。清明前後正是踏青的好時光,所以成為清明節習俗的一項重要內容。
清明踏青在山東極為普遍。臨朐、滕州的兒童一早就到村外踏青、放風箏。有的用柳條做成口哨吹,哨聲十分動聽。有的地方,兒童仰臉大口呼氣,據説可以泄內火。大部分地區都有打鞦韆的習慣,濰坊地區的鞦韆有三種:一種是直鞦韆(適合老年人玩),第二種是轉鞦韆,第三種是翻鞦韆。即墨比較重視清明節,這天人們一起床就換上節日服裝,特別是婦女,個個打扮得漂漂亮亮,到處串門,先看新媳婦坐寒食(新媳婦要像舉行婚禮那天一樣在炕上坐著),然後去打鞦韆。鞦韆甩得高,意味著生活過得好,所以大家都你爭我搶,興高采烈地打鞦韆。這一天,婦女玩得十分痛快,因此,當地有“女人的清明男人的年”的説法。
掃墓
掃墓,原本是清明的前一天(或前三天)寒食的習俗,唐代以來逐漸合併于清明。才成了清明節的習俗。謂之對祖先的“思時之敬”。明《帝京景物略》載:“三月清明日,男女掃墓,擔提尊□,轎馬後挂楮錠,粲粲然滿道也。拜者、酹者、哭者、為墓除草添土者,焚楮錠次,以紙錢置墳頭。望中無紙錢,則孤墳矣。哭罷,不歸也,趨芳樹,擇園圃,列坐盡醉。”其實,掃墓在秦以前就有了,但不一定是在清明之際,清明掃墓則是秦以後的事。到唐朝才開始盛行。《清通禮》雲:“歲,寒食及霜降節,拜掃壙塋,屆期素服詣墓,具酒饌及芟剪草木之器,周胝封樹,剪除荊草,故稱掃墓。”並相傳至今。“柳垂阡陌雨沉沉,千里子孫趕上墳。處處青山煙霧起,焚香祭拜悼先人。”(左河水詩),則反映了當今我國民間清明節的風俗狀況。到了當代中國社會墓葬已大多改為方形小石室的公墓。有《清明》詩云:“乍溫復凊雨如麻,郊野草青行跡加。或向陵園尋誌石,思親敬獻墓頭花。”(摘自《載敬堂集·江南靖士詩稿》)清明祭掃儀式本應親自到墓地去舉行,但由於每家經濟條件和其它條件不一樣,所以祭掃的方式也就有所區別。
祭拜
祭拜,有的給先人叩頭行禮;有的圍坐聚餐飲酒;有的則放起風箏,甚至互相比賽,進行娛樂活動。婦女和小孩們還要就近折些楊柳枝,將撤下的蒸食供品用柳條穿起來。有的則把柳條編成籮圈狀,戴在頭上,謂“清明不戴柳,來生變黃狗”。此即是掃墓又是郊遊,興盡方歸。據説,插柳的風俗,也是為了紀念“教民稼穡”的農事祖師神農氏的。有的地方,人們把柳枝插在屋檐下,以預報天氣,古諺有“柳條青,雨濛濛;柳條幹,晴了天”的説法。黃巢起義時規定,以“清明為期,戴柳為號”。起義失敗後,戴柳的習俗漸被淘汰,只有插柳盛行不衰。楊柳有強大的生命力,俗話説:“有心栽花花不發,無心插柳柳成蔭。”柳條插土就活,插到哪,活到哪,年年插柳,處處成陰。
清明插柳戴柳還有一種説法:原來中國人以清明、七月半和十月朔為三大鬼節,是百鬼出沒討索之時。人們為防止鬼的侵擾迫害,而插柳戴柳。柳在人們的心目中有辟邪的功用。受佛教的影響,人們認為柳可以卻鬼,而稱之為“鬼怖木”,觀世音以柳枝沾水濟度眾生。北魏賈思勰《齊民要術》裏説:“取柳枝著戶上,百鬼不入家。”清明既是鬼節,值此柳條發芽時節,人們自然紛紛插柳戴柳以辟邪了。
植樹
清明是在寒食後的一天,屬於氣清景明、萬物皆顯、草木吐綠的時節。悼念之後當仰起頭邁向未來,冬天之後就是春天。人們在寒食之時,祭祀哀思;寒食之後,就出去踏青、放風箏、盪鞦千,插幾枝柳,看它日後成蔭。而且在寒食之時,偶爾會不小心把山上的草木燒掉了;寒食過去,清明到來,是時候多種些樹木補上了。先人的精神,當像山上的樹木,是長青的;人的生命,也當像新種下的樹木,在這春風中成長、向上。因此清明也是我國傳統的植樹節。清明商機無數——袁孝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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