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拒放中國漁民並揚言要“硬碰硬”
編輯: 劉燕楓 | 時間: 2014-05-10 19:40:42 | 來源: 新華網 |
面對中國政府要求“立即放人放船”的強硬表態,非法扣押我11名在南海半月礁海域作業漁民的菲律賓政府5月8日至9日多次表示,要以“強硬對強硬”的方式回應中國,不僅拒絕放人,還欲以涉嫌“非法入境”和“非法捕獵瀕危海洋生物”兩項重罪指控中國漁民。
英國海洋法專家9日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中國應該儘快出臺更多的相關海洋法規,這樣才不會在與鄰國的海洋爭端中陷入被動應對的處境。
竟要治中國漁民“雙重罪”
據《菲律賓星報》5月9日報道,菲律賓總統府新聞辦公室主任科洛馬8日談及菲海警扣押中國漁民一事時,聲稱菲律賓海警是“依法逮捕”中國漁民的,“因為中國漁民觸犯了野生動物保護法”。科洛馬説:“我們是在專屬經濟區內依法加強環境和野生動物的保護。”他透露,本案將交由菲巴拉望省相關部門直接處置。
菲律賓內政部長曼努埃爾·羅哈斯8日也強硬表態稱,菲律賓政府將會強硬應對中國政府有關釋放漁民的要求。羅哈斯説:“我在接到海警的報告後,立即與內閣其他成員評估了這一事件。儘管此事是因事發‘西菲律賓海’(注:我南海海域,2012年9月菲律賓總統阿基諾單方面簽署行政命令,將菲律賓群島以西海域由南中國海改為‘西菲律賓海’)而成為外交事件,可菲海警只是依法行事,和非法捕獵瀕危海洋生物與涉嫌犯罪者的國籍無關。這件事很簡單,我們不要把外交與犯罪混在一起,只需要回答一個問題:這些海龜是不是瀕危動物?”
菲律賓國家警署海事小組總警司瓦爾加斯8日稱,“漁業和水産資源局以及環境和自然保護部將會清點每個從船上截獲的證據,它們將被用作起訴被捕漁民的證據”。他稱被“逮捕”的中國和菲律賓漁民將因“非法捕獵瀕危海洋生物”的罪名被起訴,而中國漁民還涉嫌“非法入境”。
菲律賓武裝人員抓扣我漁民事發後,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7日要求菲方立即放人放船,並警告菲方不要再採取任何挑釁行動。然而,菲律賓國家警察總長阿蘭·普裏西馬8日竟無視中方立即放人的要求,揚言菲政府將調查11名中國漁民是否非法進入該國或從事非法捕魚等犯罪行為。他聲稱菲海警是依據非法入境委員會的法規“執法”的。
根據菲律賓野生動物資源保護法的規定,非法抓捕瀕危物種,將面臨4年零1天至6年的監禁,罰款5萬至50萬比索(約合7120元至71200元人民幣)。
菲方稱要“確認身份”和“登記罪證”
至於我11名漁民現狀如何,菲律賓國家警署海事小組總警司瓦爾加斯8日透露,被其扣押的11名中國漁民已經被轉移到菲南部巴拉望省省會普林塞薩港市,他們得到了足夠的水、漢堡包,還可以洗澡。
另據菲新社報道稱,5月8日,這批中國漁民先被押送至巴拉望省北部的泰泰鎮,後轉乘汽車經約5小時車程于8日上午7時45分被送抵菲國家警察部隊設在普林塞薩港市的海上警察特種小艇隊總部,菲海警人員把他們集中關在一間“客房”內,將對他們的身份進行“核查”。
瓦爾加斯8日也證實菲律賓政府將對這11名被扣漁民進行身份確認。他説:“我們不能確定11人全是中國公民,因為之前有挂著中國國旗的漁船被扣押,但船員卻是馬來西亞、印尼或越南人。”
同一天,菲律賓國家警察總長阿蘭·普裏西馬也表示:“只要有外國公民被捕,我們就立即通知外交部、移民局,並且將外國公民帶到最近的政府設施內進行保護。”
對於已經被帶到巴拉望省的中國漁民的最新情況,菲律賓媒體也給予高度關注。菲律賓ABS-CBN新聞臺8日報道,菲律賓內政部長羅哈斯透露的最新情況是,中國漁船是因為“引擎故障”才被菲海警扣押的,而且扣押時還有一艘菲律賓當地漁船在邊上,菲律賓漁民正往中國漁船轉移海龜。此外,羅哈斯還否認菲海警曾向中國漁民開槍。他稱:“這是中國方面宣稱的,我不知道他們從哪得到的消息,據我們從菲海警所了解的情況,我們沒有開任何一槍。”
另據《菲律賓每日問詢者報》9日報道,菲律賓環保局、海洋生物保護部門和執法機構官員隨後還會登上中國漁船,對船上的海龜進行拍照、錄影與登記,欲將此作為起訴證據。
完備海洋法規建設是當務之急
由於此次菲方抓扣中國漁民事件正值美國和菲律賓武裝力量在該地區進行為期兩周的年度大規模聯合軍事演練,因而引發外界強烈關注。
上個月月底,美國總統奧巴馬訪問菲律賓時,高調與菲簽訂了《美菲加強防務合作協議》,其背後戰略目標相當清晰:今後10年內,美軍可以使用菲方的軍事基地,進一步加強美國在亞洲的軍事存在,提升對中國的軍事壓力,並以南海主權爭端來牽制中國在區內的擴張和影響。美方舉動似乎給了菲律賓為虎作倀的底氣。對此,一名日本外交問題研究者6日分析説,包括日本在內的很多亞洲國家認為,“只要和美國聯合就可以在亞洲無敵”,而美國也窺伺到亞洲一些國家的這種心理。事實上,奧巴馬離開菲律賓不到一週,菲方便上演了抓扣我漁民的鬧劇。
針對中國與菲律賓在南海的新一輪摩擦,英國海洋法專家菲利普·卡洛斯8日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坦言,為了應對日益增加的海洋爭端,中國政府和地方政府要儘快出臺更多的海洋法規。
卡洛斯指出,以此次事件為例,菲律賓海警在扣押中國漁民後,菲海警局、海洋動物保護部門、內政部、移民局先後拿出臺自相應而具體的法律法規進行“執法”,而中國卻只能通過外交渠道進行交涉。
卡洛斯表示,南海問題相關各國特別是與中國有領海爭議的國家通過最近幾十年的工作,已經建立起了相對完善的應對爭端的法律、法規,比如説馬來西亞、越南、菲律賓,一旦扣押中國漁民,就有相對迅速而完善的法律程式跟進,而中國“似乎缺少”具體的操作手段,以致中國海警或漁政管理人員無法具體應對在南沙海域非法作業的外國漁民,甚至面臨著“不逮捕比逮捕更省事”的困局。為此,卡洛斯建議中國方面應加快這方面的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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