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試點啟用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 廣東公安機關5月20日起受理申請

新華網北京5月19日電(記者田建川、鄒偉)記者19日從公安部獲悉,公安部將在廣東試點啟用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廣東公安機關5月20日起受理申請。即將啟用的電子通行證存有數字化的個人資料和指紋信息,群眾申領和使用證件將更為便捷,可以使用口岸自助查驗通道實現自助通關。

 

此外,成人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有效期延長為10年,對未滿16周歲的仍簽發5年有效通行證。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介紹,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為參照有關國際標準設計製作的卡式證件,往來港澳簽注不再採取貼紙的方式,而是直接列印在證件背面,可重復擦寫。新版通行證採用了符合國際標準的高安全性積體電路晶片,與電子普通護照相似,可存儲持證人個人資料及證件、簽注簽發管理信息,並使用成熟的數字化防偽安全機制進行保護。為確保持證人信息安全,內地和港澳地區主管部門均建立了嚴密的管理制度,並採取多種技術保護手段和措施。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表示,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啟用後,內地居民往來港澳地區的管理政策不變,證件申請受理渠道和審批條件不變,收費標準不變。在辦理環節,除了留存或核驗指紋信息外,電子通行證和簽注的申辦渠道、程式及相關的資格、條件與現行往來港澳通行證、簽注完全一致。現行本式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在有效期內可以繼續使用,持本式通行證可以繼續申辦貼紙式簽注。

 

據悉,現行本式往來港澳通行證自2002年1月1日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