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律師:如馬航機械故障 波音要賠每人600萬美元

原標題:美律師:如馬航機械故障 波音要賠每人600萬美元

 

【環球時報駐美國特約記者 孫衛赤】馬來西亞航空公司MH370航班“失聯”的原因,至今謎團重重,沒有確定説法。位於芝加哥、專精空難索賠訴訟案件的美國瑞貝克律師事務所(Ribbeck)近日提出自己的看法:MH370失事是機械故障引起的。

 

瑞貝克律師事務所華裔律師王關華(William Wan)向《環球時報》記者表示,該事務所是美國一流的空難代理律師機構,馬航事件的一些家屬已經授權委託其進行索賠代理。王關華説,該事務所強調,飛機是否尋獲,不是美國法院受理本案的前提條件,美國法院對本案有管轄權,其法律理由是:波音總部在芝加哥,馬航在美國有業務,美國也參與飛機搜救工作,也有關於飛機的證據信息。從3月8日起,家屬就可以委託美國律師在美起訴馬航和波音。通過努力,參與法航447調查的一部分專家已經開始介入馬航案調查。

 

瑞貝克律師事務所先後代理了43起大型商業航班空難,其中絕大多數都是波音機型。最近一起就是去年7月6日發生在舊金山的韓亞214航班空難。王關華説,該案初始也被波音及其保險商公關定為飛行員操作失誤,但現在已有確鑿證據表明:它是一起機械故障引起的空難。去年9月,美國政府部門對波音777機型的電路和飛機腹部的裂紋容易導致銹蝕擴大的缺陷發過書面警告和改善要求。在此以前,其他航班也有類似MH370航班的故障問題。該事務所在今年3月份向法院提交的調查申請,目的就是要查明波音是否對已經售出的飛機進行了隱患排查。

 

瑞貝克律師事務所的技術專家認為:MH370“失聯”飛機起飛後,由於輪胎與地面的摩擦所觸發的火星或高溫引燃了機腹電路,加大了裂紋縫隙,使機艙內壓力失衡,有毒氣體進入駕駛艙後,使飛行員意識下降,控制力減弱;當機長突然意識到危險時,便設法立刻改變航向意圖在就近機場降落,由於電線被燒導致飛機航電系統損毀,應答機先後失靈,失去和地面的聯繫。無奈之下,機長在自身狀態困難的條件下仍竭力控制飛機,以圖自救。飛機航電系統失靈,並不代表動力系統失靈。這就比較好地解釋了飛機為什麼會大幅度爬升或降低高度,這些動作之前被解釋為規避雷達,實際上是在試圖著陸失敗的情況下,向南飛去。

 

王關華特別提及,日前知名航空專家、美國航空管理局(FAA)前調查員大衛·蘇西和知名機長、曾撰寫《揭秘法航447空難事故》的比爾·帕爾默提出,飛機轉向並非調查人員之前傾向的“蓄意所為”,有可能只是遭遇了故障,導致所有成員失去知覺,自動駕駛程式讓飛機飛到了南印度洋。

 

王關華説,事件發生在淩晨1點多,是人們最為懈怠的時刻;飛機試圖返航失敗後,馬來西亞沒有快速反應,去起飛跟蹤,機會稍縱即逝;下級官員層層上報請示時,幾小時過去了,飛機已經遠在幾千里之外。

 

在談到MH370航班失聯的其他可能時,王關華表示,瑞貝克律師事務所高度質疑機長自殺的説法。MH370最後一次和外界接觸的時間是3月8日早晨8時11分,如果飛機在此前一直飛行的話,8時11分應當是油料即將耗完的時刻;機長想自盡,沒有必要熬到最後一刻,他可以選擇更早的時候,從容行動。只要8時11分還在飛行,就説明機長在做最後努力以拯救飛機和乘客。

 

王關華説,該律師事務所更質疑恐怖襲擊的説法,因為飛機掉頭往南飛,這是基本事實。南面是茫茫大洋,而往北面飛行不久後下面就是密集的人口。如果是恐怖襲擊,繼續往北飛再採取極端行動,其破壞性要比往南飛大很多。

 

對於“機長和馬政府在8時11分以前一直在談判,但雙方沒有達成協定,才促使機長採取“極端行動”的説法,王關華説,這種説法很難解釋應答機在淩晨1點左右就失靈的問題;同時,如果有談判存在,地面會有大量的通話記錄,知悉談判通話的地勤人員絕不會是少數,馬政府也很難做到不泄密。

 

對“飛機被某些勢力劫持到某處藏匿”的説法,王關華表示,波音777機型是龐然大物,絕非一般地方可以藏身,如果迫降或勉強降落某地,近兩個月了,一定有蛛絲馬跡出現。

 

在賠償方面,王關華説,如果案情被定性為機長或副機長自殺,將只有馬航一家負擔賠償責任。根據蒙特利爾公約,每位家屬最多可獲得約20萬美元賠償金;如果案情被定性為恐怖襲擊,馬航的賠付為每位家屬至多約20萬美元,且馬政府應當賠付或撫恤,金額多少取決於中馬兩國政府的談判結果;如果案情被定性為機械故障或普通空難,除馬航賠付每位家屬至多約20萬美元之外,由於波音為本架飛機乘客投保約15億美元,所以乘客人均還至少約有600萬美元來自波音保險公司的賠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