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報:臺擔憂大陸韓國推自貿協議 心急不如急追

台灣《旺報》9日社評稱,習近平近日率團訪韓,簽署了10項備忘錄,其中最讓台灣震撼的,是雙方將努力於今年底前完成FTA(自由貿易協定)談判。這讓台灣産業界擔心,馬英九表示“心急如焚”。但文章指,心急如焚有什麼用?倒不如立即啟動ECFA《服貿協議》、加速推進《貨貿協議》談判,趕上大陸與韓國FTA談判的進度,讓民眾看看:到底是誰真正在愛台灣、是誰在拖累台灣經濟。

 

文章摘編如下:

 

《兩岸服貿協議》于去年6月簽署,迄今已逾1年,目前尚卡在“立法院”,連帶影響《貨貿協議》的談判。馬英九心急如焚的應該是:大陸是台灣最主要的出口市場,韓國又是台灣在大陸主要的競爭者,雙方在大陸進口市場有5至8成貨品重疊,同樣遭遇大陸非農産品平均高達8.7%的關稅障礙,一旦陸韓FTA率先完成,韓國貨品搶先取得減免關稅的優勢,勢必重創台灣出口産業、拖累臺經濟。其實,馬英九隻看到來自韓國的威脅,台灣在大陸市場還正面臨另一新的競爭威脅,那就是大陸本地産業的崛起。

 

巴克來證券日前發佈的研究報告,其145頁的分析有4大重點,前3大重點指出中國大陸科技産業3大轉變,一是“在”中國製造(Made in China)轉為“由”中國製造(Made by China);二是中國大陸從供給者轉為需求者,換言之,從世界工廠轉為世界市場;三是從為中國大陸生産走向為世界生産。

 

在此等趨勢之下,由於有更多本地競爭者出現及薪資上漲,台灣代工業者在大陸不再獨享低勞工成本優勢,因此將來不可能維持其競爭力;此外,大陸品牌因擁有主場優勢,台灣品牌將越難和大陸品牌競爭。

 

巴克萊報告所提出之前3大重點均是大家所耳熟能詳,但其特別提出大陸品牌擁有主場優勢,包括高關稅保護、各種政策支持、市場進入障礙等,就突顯出FTA相關協議的重要,如果能和大陸簽署FTA,就可以取得相對較公平的競爭地位。

 

因此巴克萊報告的第四大重點“台灣的下一步是什麼?”指出:看看台灣最近的事件,例如政治僵局及學生運動,顯示出當局想要通過法律創造有利的政策以支持科技産業是困難的,例如自由經濟示範區等;在缺乏創新措施之下,要對台灣科技産業持長期正面的看法很難。

 

既然ECFA相關協議對台灣産業在大陸市場取得公平競爭地位是如此的關鍵,目前《服貿協議》被違法卡在“立法院”,連帶拖累貨貿談判,馬英九表示“心急如焚”,就應實際付諸行動,依法啟動《服貿協議》生效。

 

《服貿協議》是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簽署,依該條例第5條,協議內容並未涉及法律修正,只須經行政部門“核定”,並送請立法部門“備查”。隨後依“地方制度法”第2條,行政部門既已核定該協議,就已完成法定效力,送立法部門“備查”只是讓其“知悉”。

 

另依“最高行政法院”2000年裁定,備查主管機關並無否準備查之權限,因此“立法院”朝野協商達成“服貿協議應經立法部門逐條、逐項審查及表決,且未經審查通過不得生效”的共識,根本不能改變立法部門只能“備查”的事實。

 

基於以上,就“法”而言,《兩岸服貿協議》已經生效;就台灣需要而言,産業界都在殷殷期盼等著服貿和貨貿協議完成、施行,行政部門早該啟動《服貿協議》。行政部門遲遲不啟動《服貿協議》,去年6月27日核定《服貿協議》,陸委會主委竟在會後記者會上表示:尊重“立法院”審查程式,會等到“立法院”審查程式告一段落後才會通知陸方生效的後續作業;知法不依法,情願讓産業遭遇挫敗、經濟沉淪,主管機關首長已涉嫌瀆職。

 

至於反服貿人士所持服貿是黑箱作業、會衝擊台灣産業等理由,無非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主管機關為服貿談判進度曾在“立法院”項目報告3次,在野黨“立委”就曾現場提出質詢;另外,依據《服貿協議》臺方對大陸開放64項服務業,其中45項早就已經開放,未曾聽聞反對人士過去提出哪一産業受到了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