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首梁振英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有關報告
編輯: 左妍冰 | 時間: 2014-07-15 14:59:44 | 來源: 新華網 |
新華社消息: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梁振英15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了《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2017年行政長官及2016年立法會産生辦法是否需要修改的報告》。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有關負責人接收了香港特區政府有關官員呈交的該報告。
根據香港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附件二第三條及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解釋的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産生辦法是否需要修改,行政長官須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報告,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依法確定。2013年12月4日至2014年5月3日,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就2017年行政長官和2016年立法會産生辦法開展了為期五個月的公眾諮詢,在歸納總結社會各界意見的基礎上,行政長官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了報告,全國人大常委會將依法作出有關決定。
新聞推薦
- 習近平寄語美國青少年“青春同行”交流團2024-07-02
- 李強簽署國務院令 公佈《國務院關於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註冊資本登記管理制度的規定》2024-07-02
- 中國海警局新聞發言人就菲律賓對非法滯留仙賓礁船隻過駁人員物資發表談話2024-07-02
- 聯大通過中國提出的關於加強人工智能能力建設國際合作的決議2024-07-02
- 這片“星海”,為何讓人奔赴?2024-07-02
- 兩岸逾四十名青年在北京和天津開展文化研習2024-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