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貴陽即將開放個人赴臺旅遊
編輯: 李琳 | 時間: 2014-07-31 17:23:36 | 來源: 中國台灣網 |
貴州省會城市貴陽已被列為第四批開放個人赴台灣旅遊的試點城市,自2014年8月18日起,貴陽市戶籍居民以及符合規定的外省居民均可以申辦個人赴台灣旅遊的證件。
7月31日,貴州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局召開貴陽市居民個人赴台灣旅遊發佈會,記者會上獲悉上述消息。
貴州與台灣交流合作日益密切。貴州與台灣因同處北緯25°加之地形地貌和生物生態具有多重相似性而被稱為有“地緣”。近年來,貴州與臺旅遊合作突飛猛進,台灣已成為貴州入境旅遊的最大客源地之一,據貴州省旅遊局統計數據顯示,2013年貴州省接待台灣遊客19.97萬人次,佔貴州全省入境遊客總數的26%;而貴州省通過旅行社組團赴臺的遊客也達到4萬餘人次。
為方便貴州民眾赴臺旅遊觀光,貴州省公安廳早在2013年12月向中國公安部上報了《關於申請開放貴陽市為大陸居民赴臺個人遊試點城市的報告》,中國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于日前批准貴陽成為中國第四批開放個人赴台灣旅遊的試點城市。
大陸居民個人赴臺旅遊,是指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根據申請人的申請,在簽發《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和赴臺簽注時,為其簽發G類赴臺簽注。申請人取得G類簽注後,可持臺方簽發的個人旅遊類入境許可和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簽發的《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和G類簽注,自行選擇時間前往台灣。
自2014年8月18日起,貴州省省貴陽市戶籍居民以及符合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規定的跨省異地辦理出入境證件條件的外省居民,可以申辦個人赴台灣旅遊證件。取得《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及個人赴台灣旅遊簽注(G類赴臺簽注)的申請人,不再隨旅行社團隊進入台灣。申請人可以自由選擇進入台灣的時間,申請人在台灣期間,可自由活動,不受團隊遊相關規定的約束。
據介紹,個人赴台灣旅遊簽注為6個月一次出入境有效,在台灣停留時間為自入境次日起不超過15天。臺方規定,若赴臺個人遊的遊客發生逾期停留,將連同其大陸緊急聯絡人在內人員管制3年內不得再赴臺。
與個人赴赴香港、澳門旅遊相比,個人赴台灣旅遊民眾在辦理好《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後,還需按照臺方要求提供財力證明赴臺申請資料,辦理“入境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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