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基金期貨私募資管將統一監管 非標業務須設子公司承接

記者 程丹

 

證券時報記者獲悉,近日,證監會向部分券商下發了《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産管理業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小範圍徵求意見。《管理辦法》將證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貨公司以及它們的子公司私募資管業務納入統一監管範疇,同時明確了私募資管業務的類型、投資範圍、審查程式及託管要求。

 

一家北京的券商資管部門人士表示,《管理辦法》所強調的私募資産管理業務,主要是與公募基金相區分開。

 

《管理辦法》將券商、基金和期貨的私募資管計劃可投資範圍擴大,幾乎涵蓋所有場內産品,包括但不限于現金、銀行存款、股票、債券、證券投資基金、央行票據、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資産支持證券、期貨、期權及其他金融衍生品等,上述機構可以通過兩種形式來開展業務,分別為單一客戶和為特定的多個客戶。

 

而按現行標準,證監會及其下屬機構針對券商、基金及期貨公司三類機構的資産管理業務分別頒布了監管要求,各類機構資管業務的投資範圍、業務類型並不完全相同。

 

值得注意的是,《管理辦法》還將“未通過證券期貨交易所或者銀行間市場轉讓的股權、債權及其他財産權利(俗稱非標業務)”在投資範圍中單獨列出,並要求證券期貨機構設立獨立的子公司,通過設立專項資産管理計劃開展專項資産管理業務。

 

“這是《管理辦法》中最具實質效力的一項規定,起到風險隔離作用。”上述券商資管部門人士指出,目前券商資管業務大半來自非標業務,而現有規則並未要求必須設立子公司來承接非標業務。基金公司則需成立子公司運作此類業務。這一要求將促使大多數券商申請成立資管子公司。

 

目前,券商成立資管子公司需先行申請,經過證監會批准後方能成立,“時間、資金成本會讓原本沒有設立資管子公司計劃的券商開始著手籌劃,非標業務直接影響資管收入,沒有哪家券商願意在這個業務領域失去先機。”另外一家大型券商的資管部門負責人指出。

 

據統計,目前擁有獨立的資産管理子公司僅有國泰君安、東方證券、海通證券、廣發證券等幾家大型券商,同時,華泰證券、興業證券已經獲證監會批准成立資管子公司,長江證券、招商證券成立資管子公司,計劃還在申請階段。

 

此外,為了嚴控風險,《管理辦法》還提出了證券期貨經營機構應對私募資産管理業務進行集中管理,建立健全業務隔離制度,同一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同時分管私募資産管理業務、公募證券投資基金業務、自營業務中任意兩項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