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企壟斷“兩宗罪”:串通投標 協商漲價

中新網北京8月20日電(記者 周銳)中國國家發改委20日宣佈對12家存在價格壟斷行為的日本汽車配件生産商合計罰款12.354億元(人民幣,下同)。中新社記者了解到,日本住友等八家汽車零部件企業遭到處罰是因為其串通投標的行為,而日本精工等四家軸承企業的價格違法行為則主要體現在其協商漲價的舉動。

 

國家發改委反壟斷局表示,自2000年1月起至2010年2月,日立、電裝、愛三、三菱電機、三葉、矢崎、古河、住友等八家日本汽車零部件生産企業為了減少競爭,以最有利的價格得到汽車製造商的零部件訂單,在日本頻繁進行雙邊或多邊會談,互相交換價格信息,進行價格協商,並多次就其向特定汽車製造商的訂單報價達成協定並予以實施。

 

“汽車製造商在開發新車型時會選定零部件供應商,選定方法是向多家供應商發送詢價函”,國家發改委反壟斷局一位官員介紹説,據調查,在收到詢價函後,涉案零部件生産企業會通過雙邊或多邊會談,對汽車零部件訂單進行“分配”。

 

該官員告訴中新社記者,為了彼此間達成的“分配協議”能夠兌現,幾家串通投標的企業會約定一個價差,由“分配”到訂單的企業報最低價。達成合作意向後,各家公司分別向汽車製造商報價,隨後還會就具體價格細節的調整經常採用電話、傳真和郵件等形式進行溝通。

 

中新社記者看到了一份三家廠商串通投標的文件。該文件列出了30多個型號的零部件,三家廠商分別在這些零部件後面標上了“1”“2”“3”三個數字。

 

上述官員透露,經過三家商定“分配到某個零部件訂單的企業會在零部件後標上“1”,其他兩家“陪標”企業則各自標上“2”、“3”。“1”、“2”、“3”則對應了從低到高的三個價位。

 

“在日係車零部件的採購中,價格幾乎是決定性因素”,該官員介紹説,在選擇零部件供應商時,汽車廠商會綜合考慮價格、技術規格、生産能力等因素,但由於涉案企業在其他方面的差距不大,因此價格就成為廠商選擇零部件供應商時最主要的變數,正因為如此,這些企業串通的90%以上的投標行為都獲得成功。

 

國家發改委披露,上述八家企業涉及中國市場並最終獲得訂單的産品包括起動機、交流發電機、線束等13種零部件。這些經過價格協商後的零部件被用於本田、豐田、日産、鈴木和福特等品牌的20多種車型。

 

前述負責人透露,由於從零部件採購到整車上市一般需要五年左右的時間。因此截至2013年底,這些企業通過串通投標所獲得的訂單仍在向中國市場供貨。

 

和八家零部件廠商串通投標一樣,不二越、精工、捷太格特、NTN等四家軸承生産企業的違法行為也屬於橫向壟斷。不過,他們的違法行為則是通過協同漲價方式排除競爭。

 

據發改委反壟斷局調查,2000年至2011年3月期間,上述四家軸承生産商頻繁集會,組織與中國出口相關聯的營業部長級別人員在日本參加亞洲研究會,討論包括中國市場在內的軸承漲價信息。會議輪流召開,在價格需要變化時候,每兩到三個月舉行一次;其他情況下,每一到兩年舉行一次。

 

此外,為了進一步推動價格共同上漲,自2004年7月至2011年6月,經捷太格特提議,四家企業一致同意在上海召開出口市場會,由駐紮在中國關聯企業的軸承相關負責人參加,互相交換中國市場工業用軸承和汽車用軸承的漲價時機、幅度、産銷量以及漲價實施情況等敏感信息。

 

2006年5月,會議決定對産品提價,並錯開各公司的漲價時間,2008年1月,會議交流漲價信息,四家企業對部分産品做出了同為4%的價格上浮。當年5月,幾家公司又約定價格上漲,並要求經銷商在北京奧運會前落實到位。

 

前述官員透露,調查過程中,這些企業伺服器上恢復了大量被刪除郵件。在協調價格漲幅等信息後,郵件最後都會明確標明“看後刪除”字樣。這説明他們一直在“知法犯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