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將再審慎研議大陸客自由行停留時間延長至30天

據台灣“中央社”報道,台灣內務部門與“移民署”今天表示,第2次訪台的大陸自由行觀光客停留時間可從15日延到30日,由於有疑慮,將再審慎研議。

 

“移民署”11日預告將修正大陸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部分條文,大陸人民經許可訪台觀光,初次入境仍維持15天,但未曾有違規紀錄且是第2次申請訪台個人旅遊者,停留日期可延為30天。

 

“臺聯黨”籍“立法委員”周倪安上午在台灣“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要求當局應有節制及完整配套措施。“移民署”專門委員曹顧齡説,“移民署”仍有審查機制,不是所有申請都會核準。

 

至於“立委”對陸客逾期停留恐危害治安有疑慮;曹顧齡表示,據調查,開放陸客自由行至今,陸客在臺逾停比例10萬分之4,比例非常低。

 

曹顧齡説,放寬天數是反映業者需要,有助於提升陸客深度旅遊和促進觀光産業發展。修正辦法11日先預告,之後將呈報行政機構核定發佈實施。既然現在有疑慮,“移民署”會審慎研議。

 

台灣安全部門第三處組長黃永睿表示,安全部門對兩岸交流有15項項目機制。滯臺對象多是非法打工和假結婚,屬社會治安層面。今年起,安全部門和“移民署”、“警政署”、“海岸巡防署”及“調查局”成立項目,追蹤行蹤不明大陸人士。去年3443名大陸人士逾期停留,今年6月底降到2665人,可見安全機制奏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