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社論:走好香港政制發展的關鍵一步
編輯: 左妍冰 | 時間: 2014-09-01 10:57:48 | 來源: 海峽飛虹 |
海峽飛虹綜合報道:8月3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就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普選問題和2016年立法會産生辦法作出決定,明確了行政長官普選的原則和制度框架。決定明確,從2017年開始,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可以實行由普選産生的辦法,在實行行政長官普選時,須組成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照民主程式産生2至3名行政長官候選人,每名候選人均須獲得提名委員會全體委員半數以上的支持。人民日報發表評論指出,這體現了中央落實香港行政長官普選的堅定立場,有利於香港更好地凝聚社會共識、達成普選目標,走好香港政制發展的關鍵一步。
評論稱,決定有關行政長官普選制度核心問題的規定,充分考慮了香港的實際情況,兼顧了香港社會各階層的利益,體現了均衡參與的原則;決定規定香港合資格選民人人有權直接參與選舉行政長官,體現了選舉權普及而平等的原則,是香港民主發展的歷史性進步。可以説,2017年如期落實行政長官普選,體現著中央和特別行政區政府的一貫立場,也代表著香港社會的主流民意。
評論指出,一段時間以來,香港社會關於行政長官普選問題的爭議激烈,表面上是制度之爭、規則之爭,實質上是政治問題。這個政治問題的核心就是:要不要遵守香港基本法,要不要堅持愛國愛港者治港的界線和標準。一些人要求在基本法之外另搞一套所謂的普選辦法,其目的,就是要扮演攪局者和麻煩製造者的角色;其實質,無非是想把香港變成“獨立或半獨立的政治實體”。不能允許與中央對抗的人擔任行政長官,這是基本法的根本要求。守住這條底線,不只是為了國家安全和利益,從根本上講,也是為了維護香港利益,維護廣大香港同胞、投資者的根本利益。
評論強調,香港政制發展已經到了一個關鍵階段。落實普選行政長官後,香港特區所有合資格選民可以在香港歷史上首次投出莊嚴一票,選出行政長官,領導香港社會、經濟向前發展。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的指引下,在愛國愛港的旗幟下團結起來,全面貫徹落實“一國兩制”和香港基本法,共同推動香港民主發展邁出歷史性一步,這是中央政府的誠意所在,是全國人民的希望所在,更是香港社會的根本利益和主流民意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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