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PA助香港經濟6年年均增速超6%

據南都報道 《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簡稱“CEPA”)自2004年1月正式實施,對香港經濟貢獻巨大。香港金融發展局昨日發佈報告,指CEPA推動香港在2003年至2008年間經濟以年均超過6%的速度蓬勃增長。

 

報告提出九項具體政策建議,包括:在CEPA的框架下引入負面清單概念;把允許設立異地支行和全資保險代理公司的範圍擴大至廣東省以外;容許香港中小型證券及期貨商和介紹經紀商進入內地等。

 

CEPA助力香港銀行內地業務

 

香港金融發展局(金髮局)昨日發表一份題為《有關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的政策發展建議》的報告。

 

CEPA是內地與香港之間的第一個自由貿易協議,2004年1月1日開始全面實施。CEPA主要涉及三大領域: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和貿易投資便利化。

 

報告顯示,在銀行業方面,CEPA使香港銀行更容易進入內地市場。報告指出,CEPA在2004年全面實施時,有7間香港註冊銀行因資産要求的調低而受惠,符合在內地開設分行的資格。截至2004年底,當中四間獲批准在內地開設分行。隨著CEPA補充協議進一步放寬香港銀行在內地市場營運的限制,至2013年底,13間香港本地註冊銀行已在內地建立了業務,並在當地經營超過440間分行/支行。

 

負面清單有助粵港澳自貿區

 

金髮局主席史美倫表示,政府一直致力通過CEPA和其他各方面推動內地有關金融服務業市場的進一步開放,但目前在CEPA的框架下仍有相當大的發展空間,有待業界把握機會作更深入的開拓。

 

報告提出九項具體政策建議,首先在CEPA的框架下引入負面清單的概念。報告建議,仿傚上海自貿區負面清單的方式,並建議負面清單與CEPA成為將來粵港澳自貿區的規管基礎。相對於上海自貿區,CEPA已經實施了11年,而建議中的粵港澳自貿區將享受鄰近香港的金融人才及信息基礎建設等優勢。報告指出,負面清單在CEPA框架內的有效實施,將有助於包括香港在內的粵港澳自貿區發揮最大的潛力,讓整個自貿區都因而受惠。

 

同時,報告建議放寬香港保險公司在內地有關成立合資企業和進行證券投資的限制。此外,報告還建議把允許設立異地支行和全資保險代理公司的範圍擴大至廣東省以外;容許香港中小型證券及期貨商和介紹經紀商進入內地;允許在內地分銷可投資于香港上市股票的開放式互惠基金;設立投資基金互認機制。

 

金髮局指出,有關的政策建議將進一步支持香港的銀行、證券、期貨、資産管理和保險業,並深化內地與香港兩地金融服務業的合作。(康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