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餿水油”風暴愈演愈烈

近年來台灣食品安全問題連環爆

 

台灣“餿水油”(即地溝油)衝擊風暴愈演愈烈,全臺受波及的廠商數目暴增至1209家,包括236家上游經銷商、加工製造業者、餐飲業以及973家下游業者,主要為超市及小吃店攤,使用由“餿水油”提煉的劣質或有毒豬油製成的食品高達139項。

 

知名廠商也“中標”

 

據台灣媒體報道,9月4日,台灣警方在屏東、高雄發現經營劣質油品的地下工廠,以回收的“餿水油”、皮革廠廢棄皮脂油等摻混後,製成劣質食用油。隨後強冠公司則以低於市價的價格購進,並製成“全統香豬油”,銷售給多家下游企業用以生産食品。

 

醜聞最讓人吃驚之處,在於罪魁禍首並非街邊無名的小商販,而是供應全台灣香豬油的知名廠商強冠企業。由於“餿水油”已知的發生時間已經長達5個多月,至今流入市面的問題油品,還有400多噸沒回收,相信很多已經用在食品裏,被無辜的台灣消費者吃下肚。

 

強冠先後獲得多項“國際標準化組織”(ISO)以及“良好作業規範”(GMP)的食品生産認證;更諷刺的是,強冠的經營理念是“技術、誠信、服務、滿意”。正因為其過去所建立的信譽,香港知名食品企業美心集團,也因為輸入強冠的豬油烘制菠蘿包而遭到池魚之殃,導致香港民眾也淪為台灣食品醜聞的受害者。資本市場上,受牽連的味全公司股價重挫,兩日蒸發市值6億元人民幣。

 

監管部門出重手

 

物議洶洶之下,台灣監管部門出手了。“經濟部工業局”指出,由於此次強冠公司廠內所使用的原料豬油來源,涉及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決定取消強冠公司食用油脂生産線,共12項食用油脂認證資格及認證標誌使用權。此外,味全等企業的13項GMP認證或被撤銷。

 

9月10日,台灣食品藥品監管單位針對“餿水油”事件公佈總結報告稱,高雄市衛生局對生産販售劣質豬油的強冠公司處以5000萬元新台幣(約合1000萬元人民幣)罰款,並將相關事證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台灣“食藥署”署長葉明功表示,相關責任人可處最高5年刑期並罰沒800萬元新台幣(約合164萬元人民幣)。

 

不過,強冠公司9月4日喊冤,稱該公司也是受供油方郭某等人欺騙,今年2月底才開始購油,只有“全統香豬油”混用問題油。

 

食安醜聞為何連發

 

3年前,塑化劑事件震驚全臺,隨後“毒澱粉”、“毒醬油”、“黑心油”接踵而來。近日,“餿水油”事件再度重創台灣食品安全。

 

化驗顯示,“餿水油”所含有的致癌物,超出台灣與歐盟標準值3倍。台北市長郝龍斌形容涉案的業者“比殺人還可惡”,認為“判無期徒刑或死刑都不為過”。

 

身兼國民黨主席的馬英九9日在主持會議時表示,這次事件讓GMP認證的信用受到打擊。新加坡《聯合早報》10日發表社論稱,快節奏的都市生活,提高了對方便食品的需求,也削弱了廠商對産品原材料和品質的絕對管控,“餿水油”醜聞與監督不嚴和執法不力息息相關。

 

台灣由於長期的政治鬥爭,法治的環境和守法的意識都受到不小的傷害。食品安全畢竟是公共利益,最終的責任還是要落在行使公權力的行政機構身上。如果因為貪污、無能或政爭等原因,行政機構缺乏基本的治理能力,食品安全醜聞難免會一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