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任命崔世安為澳門第四任特首 12月20日就職

 

崔世安資料圖。中新社發 張宇 攝  

 

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總理李克強17日簽署第655號國務院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四任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選舉産生的人選,任命崔世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四任行政長官,于2014年12月20日就職。

 

澳門特區第三任行政長官的任期,將於今年12月19日屆滿。第四任行政長官選舉于8月31日舉行,崔世安當選為澳門特區第四任行政長官候任人。

 

9月8日,澳門特區公報刊登終審法院有關第四任行政長官選舉結果的公告,確認選舉的總核算結果,並宣佈當選的候選人為崔世安。

 

據澳門特區政府網站消息,崔世安將於9月22日在北京接受國務院頒發任命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四任行政長官的國務院令。

 

崔世安簡歷:

 

崔世安,廣東新會人,一九五七年出生於澳門,畢業于嶺南中學,赴美留學期間,取得美國加州州立大學城市衛生管理系優等學士、美國奧克拉荷馬州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公共衛生碩士及博士學位。

 

一九九二至一九九六年擔任第五屆澳門立法會議員、澳門政府屬下青年委員會委員、環境委員會委員。在教育工作方面,曾任鏡平學校校長、鏡平專業進修中心校長。

 

崔世安曾為澳門多個社會團體服務,分別擔任同善堂值理及醫務部部長、澳門鏡湖醫院慈善會常務董事、澳門鏡湖醫院員工青年會會長、澳門眼庫基金會董事、澳門護理人員協進會名譽會長,澳門青年商會總會會長(一九九一年)、澳門青商資深協會永遠會長、澳門弱智人士服務協會監事會主席、澳門管理專業協會副會長、澳門新會同鄉會副理事長。

 

他亦曾任中華全國青年聯合委員會常務委員、中華全國預防醫學會名譽理事。

 

一九九九年八月獲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社會文化司司長,同年獲委任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第一屆行政會委員。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四日再被任命為特區第二屆政府社會文化司司長。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六日以高票當選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三任行政長官候任人,于二零零九年八月十日獲國務院正式任命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三任行政長官,于當年八月十一日獲時任國務院總理溫家寶頒發任令,並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十日就職。(中新網9月17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