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紅並非活在“黃金時代”

電影《黃金時代》海報

 

湯女神的婚事在《黃金時代》上映前上映,為許鞍華的這部電影大大地升了溫。加上傳媒界各路文青“在線等”,各路院線大肆廣告“十月大餐”,這部題材有些高冷的影片無疑要熱。

 

看了很多這部電影的宣傳,在幾乎所有的廣告中,“黃金時代”都被理解為一個“夢想、愛情和自由”十分闊氣的年代,用該片官網的説法,這是“一群精氣十足的青年,一段放任自流的時光”;用百度的臺詞,電影“還原了一個充滿自由理想、海闊天空的時代”;看過點映場的觀眾,很多也在歡呼,這才是“大時代”,這才是“民國范”。如此,《黃金時代》真的成了“黃金時代”。

 

不過,片名中的“黃金時代”,源於蕭紅寫給蕭軍的信,而這封信,很是淒涼。

 

1936年7月15日,魯迅在日記中寫道:“晚廣平治饌為悄吟餞行。”悄吟是《生死場》之前,蕭紅的筆名。隨後,蕭紅就一個人去東京養病,真正“悄吟”了。蕭紅去東京,現在都知道,主要是她和蕭軍的感情出了問題,蕭軍不能停止出軌,蕭紅不能停止愛他,兩人商量分開一段時間。

 

但蕭紅其實沒有能力一個人生活。從7月18日她給蕭軍的第一封信開始,她就不斷地身心痛楚著,不久,她深心敬愛的魯迅先生也離開了,異國的日夜,她反復發燒,“精神也煩躁得很”。1936年11月19日,她給蕭軍寫了很長的一封信,其中寫道:“窗上灑滿著白月的當兒,我願意關了燈,坐下來沉默一些時候,就在這沉默中,忽然象有警鐘似的來到我的心上:‘這不就是我的黃金時代嗎?此刻。’於是我摸著桌布,回身摸著藤椅的邊沿,而後把手舉到面前,模模糊糊的,但確認定這是自己的手,而後再看到那單細的窗欞上去。是的,自己就在日本。自由和舒適,平靜和安閒,經濟一點也不壓迫,這真是黃金時代,是在籠子過的。”

 

篇幅關係,不另外討論信中的“黃金時代”具體所指,我要説的是,1936年秋天,當蕭紅和蕭軍的幾年感情基本走入末路,她的文學恩師魯迅先生也不在人間,對蕭紅來説,這是一個壞到不能再壞的秋天。所以,從“黃金時代”的辭源看,把電影所刻畫的上個世紀二三十年代理解成一個“海闊天空”的美好時代,蕭紅不會同意。

 

許鞍華在電影中可以借蕭紅之口説,“我不能選擇怎麼生怎麼死,但我能選擇怎麼愛怎麼活,這就是我的黃金時代”,但我們如果由此輕易地認為蕭紅可以兩次懷著別人的孩子跟另一個男人走,即是“自由”“空闊”或“民國”,那真是太輕侮一代人的痛苦了。

 

1942年1月19日,彌留之際的蕭紅在香港瑪麗醫院寫下:“我將與藍天碧水永處,留得半部‘紅樓’給別人寫了……半生盡遭白眼、冷遇,身先死,不甘、不甘!”活了三十二年,她一生都在“逃”,逃離家鄉,逃離婚約,逃離愛人,逃離戰火,逃離疾病,從中國的最北到最南,從魯莽尚武的男人逃到細心軟弱的男人,她是有很多自由,但也為這些自由獻祭了自己,包括她遭遇的“半生白眼”。

 

沒錯,把她從水火中救出來的是蕭軍,但也是蕭軍把她扔給了更大的水火。愛情的革命性是一面,愛情的反革命性,更是民國愛情的真相,可惜後者不適合今天的啟蒙想像和民國范。蕭紅日本回來後,因為不堪忍受蕭軍更嚴重的出軌,再次離開上海,這次,她北上。她寫信給蕭軍,“這回的心情還不比去日本的心情,什麼能救了我呀!上帝!什麼能救了我呀!我一定要用那只曾經把我建設起來的那只手把自己來打碎嗎?”而草莽英雄蕭軍是這麼告訴蕭紅的:“我現在的感情雖然很不好,但是我們正應該珍惜它們,這是給與我們從事藝術的人很寶貴的貢獻。”這是真實的蕭軍,四十年後,他也依然能坦陳當年的“不忠實”造成了蕭紅的痛苦,但四十年過去,他並沒有對“民國愛情”多一點反省。其實看《蕭軍日記》就明白了,蕭軍一直期望蕭紅“超過於普通女人”,後來發現她也會嫉妒會發火,所以,他為自己解套,“不適於做一個丈夫,卻應該永久做個情人”。

 

蕭軍的確成了蕭紅永久的情人,死前,她還把《生死場》的版權留給了蕭軍,所以,要説真有一個所謂的“黃金時代”,那也只能是蕭軍的,不會是蕭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