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區域聯防聯控是大氣污染治理的必由之路

當前,我國大氣污染呈現明顯的區域性特徵。在經濟發達、人口集中的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地區,大氣污染不再局限于單個城市內,城市間大氣污染變化過程呈現明顯的同步性,區域性污染特徵十分顯著。全國人大常委會大氣污染防治執法檢查組選擇這幾個重點區域進行檢查,對於推動重點區域的大氣污染治理和聯防聯控、進一步修改完善大氣污染防治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現行大氣污染防治法缺乏大氣污染防治的區域協作機制,只提到城市空氣污染的防治,未涉及如何解決區域性大氣污染問題,導致行政轄區“各自為戰”,難以形成治污合力。去年以來,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分別建立了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協作機制,在目標措施制定、重污染天氣共同應對等方面開展了有益的嘗試,為我國區域性大氣污染防治積累了寶貴的經驗,因此十分有必要在大氣污染防治法的修改中設立重點區域大氣污染聯合防治專章,對重點區域的劃分、相關標準和規劃的制定以及聯合執法、信息共享等作出詳細規定。

 

為什麼要聯防聯控?現在,各個地方污染物排放量都比較大。大氣和水不一樣,水可以在固定的河道裏流,但大氣是不固定的,這兒排放的污染物,有可能通過風吹輸送到別的地方,對別的地方空氣品質造成影響。而這種影響,由於氣象條件的不斷變化造成的結果也很不一樣,比如在京津冀地區這種影響是相互的,如果在夏季或者是刮偏南風的時候,山東的、河北的污染物就可能飄到北京來,但如果刮偏北風,北京的有可能會輸送到河北、山東,也可能輸送到長三角地區。所以建立聯防聯控首先需要認識到區域之間是有相互影響的,只有在同一個平臺上來控制污染才是有效的。

 

污染控制有的地方做得早,有的地方做得晚。比如北京,1998年就開始實施了16個階段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特別是以舉辦2008年奧運會為契機,污染防治達到了一定的水準。通過聯防聯控,北京可以和周邊協作起來,看哪些地方對北京的污染有一定的影響,北京也可以和整個區域聯合起來,共同把這些問題先解決掉。

 

現在國家已經建立了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三個聯防聯控的區域協調機制。聯防聯控制度的建立對整個區域污染防治,特別是重點地區的污染防治會發生積極作用。但還有一點必須清醒地認識到,聯防聯控只是一個機制,而就目前大氣污染現狀來講,這些區域內每個地方的污染都相當嚴重,所以首先必須做好自己地方的污染防治,這既是改善本地區環境品質所需要的,也同時是為區域污染防治作貢獻。(作者為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副院長 柴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