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香港入境處屢打“水客” 萬人列監察名單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為了針對旅客從事水貨活動,香港入境處自2009年來多次採取打擊行動,至今並拘捕了逾1,300名涉嫌從事水貨活動的內地人,以及14名香港居民。入境處表示,截至今年7月底,入境處已將超過逾10,000名懷疑從事水貨活動人士的資料放入監察名單內,並拒絕超過17,700人次入境。發言人指“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從事任何雇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元(港幣 下同)及監禁2年。”

 

針對水客盤問 有疑問即遣返

 

據了解,香港入境處制定“懷疑水貨客監察名單”,通過不同方式,包括從被捕、定罪人士的資料、情報收集及出入境數據分析各方面,將懷疑從事水貨活動訪客的資料放入名單內。就在“懷疑水貨客監察名單”內的訪客,入境處會針對性地訊問,若其到香港目的有可疑,會考慮拒絕他們入境並實時遣返。

 

香港入境處表示,由2012年9月至今,入境處採取了多次打擊水貨客行動,並拘捕1,331名涉嫌從事水貨活動的內地人,以及14名香港居民。其中201名內地人被控違反逗留條件,餘下的1,130人已被遣返內地。在201名被檢控人士當中,有192人被判監禁四星期至三個月不等,9人被撤銷控罪。

 

數據顯示,在針對水貨活動的執法行動中被拘捕的內地居民持不同簽注到香港,當中有一次性亦有多次性,亦包括探親、商務及個人遊簽注。在2012年9月至今的行動中所檢獲的貨物依次主要為奶粉、尿片、健康食品、護膚品、藥物及紅酒等。

 

水客改街派貨 鎖街拉人封貨

 

發言人指,各執法部門一直因應水貨客的作業模式調整行動策略,更有效打擊水貨活動,如近期有部分水貨客由租賃貨倉轉為用手推車于不同街道小量分發貨物,以逃避執法行動,執法部門已改變行動模式,由入境處聯同警方機動部隊大規模封鎖有關街道,成功拘捕涉嫌從事水貨活動的人。

 

與深圳口岸聯繫 通報截查疑人

 

同時,海關在蒐集水貨運作網絡等數據作分析後,會鎖定懷疑水貨藏貨點及包裝中心,將資料轉交入境處及警方採取行動。海關亦透過口岸聯絡熱線,與深圳口岸保持緊密聯繫,實時通報並截查疑似水貨客。

 

香港入境處發言人強調,“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從事任何雇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兩年。”發言人又警告,“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令規限的人接受雇傭工作,開設或參與業務,均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上訴法庭對有關條例頒定判刑指引,以監禁15個月判刑作基準。”(中新網9月5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