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律政司司長:維護法治 屏棄違法歪念
編輯: 左妍冰 | 時間: 2015-01-13 09:50:26 | 來源: 中新社 |
香港特區政府律政司司長袁國強12日表示,雖然“佔領行動”已暫時告一段落,但自己對該行動挑戰法治的憂慮卻並未完全消弭。現時仍有人鼓吹或正考慮鼓吹在不久將來展開新一輪的違法活動。希望他們能重回法治與理性,屏棄發動違法行為的歪念。任何違法行為尤其是大型違法行為,只會對香港社會造成更多損害。
當天在港舉行的2015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上,袁國強在致辭時表示,法治的重要性備受現代文明社會所公認。法治是社會的瑰寶,每個人,不分崗位或角色,均有責任盡力維護、堅守法治。追求民主、普選、社會公義或任何其他崇高的理念,並不能也不應該成為作出破壞法治行為的辯解。
袁國強指,香港的法治正面對重大挑戰。近期發生的“佔領行動”涉及大型及個別違法行為,對法治明顯帶來衝擊。若干人士以公民抗命或爭取普選作為違法行為的辯解。他説,相信絕大多數人都不會否認普選的重要性,但也應反思一個根本問題:若然沒有法治,能否還有普選?
袁國強説,“在我而言,我會毫不猶豫地答:‘不可能!’原因很清楚,法治是民主及普選的基石。”任何政制發展,包括普選進程,均須建基於相關法律及憲制基礎。
袁國強稱,憲法及憲制性文件是有關司法管轄區的最高法律,亦為其政制發展提供終極法律依據。法治要求所有政制發展必須符合憲制,而不是與憲制互相衝突。普選模式及相關細節敲定後,必須轉化為清晰的法律(一般以選舉法例方式落實)。再者,選舉過程每一步的運作,必須以法律為依歸,從而確保社會人士的選舉權利得到保障。若出現任何選舉爭議,則應通過恰當渠道交由獨立司法機關公平、有效地裁決。
他強調,沒有法治,政改或普選將猶如欠缺地基的樓房。
袁國強表示,有人提出法治的概唸有不同層次,而守法只是最低的層次。法律始終是法律,理應遵守。更令人費解的是,若然法治概念中最基本守法的要求也不尊重,談何踏上法治的更高階梯。(中新社香港1月12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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